马龙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反映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紧紧围绕的民生工程、聚焦群众关切,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开民政工作信息,确保群众的各项知情权,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专人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任务落实。做到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依法,规范、主动公开民政政务信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工作相结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提高认识,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以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具体承办人收集、上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公开,及时公开;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收集整理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三)公开信息,强化宣传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全面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我们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等惠民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有力地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四)围绕工作,及时公开信息
严格做好信息梳理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清理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内容及形式,按照民政政务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应当公开的全部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