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和村庄布局调整工作。提出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利用的建议,指导开展乡村类型划分和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协调推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生态振兴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帮扶政策和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统筹协调社会扶贫、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等挂包帮扶工作。负责农村居民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统筹协调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和产业帮扶等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产业扶贫项目持续运营。协调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和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经作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中低产田地改造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及重大动物疫情监督检查,进行动物疫情报告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中央、省、市和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十二)落实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统筹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乡村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负责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加挂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振兴局、曲靖市马龙区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下设10个内设科室,为正股级;7个直属事业单位,为正股级;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内设机构10个
党政综合办(农办秘书科) 人事与财务管理科
政策法规与宣传安全科 发展规划与农牧渔业科
乡村产业与监测帮扶科 乡村建设与规划资金管理科
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治理科 科技科教与市场信息科
农村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 种业与农机装备科
直属事业单位7个
曲靖市马龙区种植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苹果产业发展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养殖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肉牛产业发展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动物兽医防疫检疫中心
曲靖市马龙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中心(加挂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曲靖市马龙区分校、曲靖市马龙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心
曲靖市马龙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曲靖市马龙区土地整治改良与农田建设中心
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
曲靖市马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云龙路4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4-8889010
负 责 人:戴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