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方案计划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
(三)负责统筹协调社会帮扶、“万企帮万村”工作以及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单位等挂包帮扶工作。
(四)负责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业务指导、成效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负责中央、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和产业振兴等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七)完成市乡村振兴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泉北路8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874—8885416
负责人:许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