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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马龙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1-03 09:25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曲靖马龙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一)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或者调整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

(四)主管领域内重大项目建设;

(五)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