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 信息来源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3-11-03 17:13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涉及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规划,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专项发展规划等;

(二)制定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制定或者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五)对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