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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公共服务和基层建设职能,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和宣传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义务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组织规划并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党组织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及其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全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的各项工作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类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2023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4.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万元,同比增长8.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29个7.7亿元、出数5.16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招商引资完成项目签约25个,签约资金8.5亿元。我们凝心聚力攻难关、解难题。
高质量完成巩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推动群众增收致富,严格落实帮扶责任,逐户制定增收计划,2023年脱贫人口暨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5764.39元,同比增幅6.68%。乡扶贫开发分公司实体化运行,并在全乡发挥带动效应,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带动贫困户发展烤烟、水果、肉牛等产业,户均增收2100元,新楼房扶贫投资有限公司实现经济收入1520万元,带动298户群众分红449.92万元。住房、饮水、教育、医疗全面保障,完成“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完善贫困村水、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排查水源点,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发放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196万元。
高标准抓实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河长制全面落实,推进河道污染防治及集镇“一水两污”治理,投资460万元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及处理系统综合治理项目,统筹实施密郎村委会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疏浚清淤河道10.2公里。完成植树450亩、陡坡地治理200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散乱污”企业,关闭养殖厂2家、停业整顿采砂厂1家。
高站位压实耕地保护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依法严管高压态势,完成2021年—2022年省级下发疑似耕地流出图斑问题整改318个,整改面积316.81亩,就地恢复耕地64个图斑,恢复耕地面积76.59亩,持续推进2023年省级下发疑似耕地流出图斑问题整改。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强化三级网格员常态化巡查管理,依法拆除占耕建房18处,投入资金14.9万元帮助38户群众补齐建房审批手续,土地违法违规整治成效明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
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三项产业逐优渐强。农业发展提质增效。紧紧围绕“抓产业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力构建“一烟一果一牛”的产业发展思路,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盘活土地、人力、市场等要素,巩固提升烤烟、蔬菜种植等传统产业,全年播种粮食4.46万亩,总产1.078万吨,种植蔬菜1万亩、水果0.89万亩、花卉0.052万亩,肉牛出栏0.96万头、生猪出栏9.15万头。持续巩固烤烟产业,全面完成烤烟2.22万亩种植收购任务,实现产值1.09亿元,连续两年突破亿元大关,均价达34.54元,位列全区第一。
新兴产业持续迸发。按照“高端、有机、特色”总体思路,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培植本土大户,流转土地4500亩,创成绿色品牌8个、有机品牌1个。成功引进合资企业港甸农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落地新楼房村种植高山冷凉蔬菜,5月份在新田完成518亩贝贝瓜、西葫芦种植,实现产值200余万元,11月完成1100亩菜心、芥兰、斗白、豆苗种植,订单销往香港、深圳两地。成功引进云南荟芸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落地马鸣社区,2023年在白泥塘完成500亩木须草种植,实现产值200万元。
旅游产业日益壮大。按照“农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旅游景区、特色餐饮、旅游环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打造“风雨人文水涧河、瓜果飘香小桥河、网红多肉大龙树、彝族风情咨卡寨”特色景点,成功举办第三届菌香时、第十一届摔跤节、火把节等系列活动,吸引游客8万余人,咨卡村创成全省最美乡愁旅游地,乡村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马鸣乡获评区级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先进集体表彰。
我们持之以恒推项目、固基础,乡村振兴乘势而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饮水保障上,投资480万元完成小密郎、干河、永胜等6个村小组水池修砌及管网延伸工程,水厂改扩建、应急供水保障等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积极配合区级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道路建设上,投资11.2万元建成生命防护工程29公里,投资4,000余万元完成“马羊线”17.08公里道路提升改造,修复“大巫线”破损道路1.13公里,硬化“小巫线”“十白线”道路硬化3.8公里。陆寻高速公路马鸣段征地拆迁及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集镇改造上,投资60万元实施集镇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对农贸市场、集镇摊位进行重新划行规市,明确摊位费、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投资近400万元的马鸣乡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以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投资350万元,完成水涧河村农旅融合建设项目;投资400万元,完成十八亩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大地打村38户整体搬迁和集中重建、新楼房优质蔬菜生产基地、“白新线”片区高标准农田、国防教育基地等工程项目,统筹实施窑山特色养蜂助农等项目;积极配合做好军专线、220KV输变电、陆寻高速项目土地征迁流转和协调工作。
人居环境稳步提升。把绿美乡镇创建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突破口,持续加大对村内巷道、公路沿线等“五堆十乱”集中整治,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201座无害化户厕改建任务并录入系统,新建公厕2座。加大美丽村庄打造力度,完成了7个人居环境三星村打造,完成马鸣居委会和美乡村申报工作。投入资金220万元购置道路清扫车1辆、垃圾压缩车1辆、垃圾清运车2辆、移动垃圾收集箱120个、果皮收集箱530个,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文明创建有力有序。乡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发挥实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投资70万元完成新楼房、挪地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密郎村委会创建成市级文明三星村、永胜村委会创建为区级文明村,创建区级健康家庭6户、“珠源五美”家庭2户。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开展“村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环境、亮化工程、绿化工程”5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志愿服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文明传播走深走实。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宣讲5场次,开展志愿者服务100余场次,参加人员1,000人次。
我们全力以赴强治理、保稳定,和谐社会日益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正确认识风险、化解风险,加大辖区巡防力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急、难、险、灾事件。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共组织普法宣传56场次,受众2,150余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城乡燃气、建筑行业、食品药品、消防等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挖滥采,2023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越级上访批次、人次逐年下降,信访形势日益好转。积极开展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投资50余万元建成马鸣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新楼房、密郎村委会创成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完成“雪亮工程”一期建设,新增监控探头200个,实现辖区公路主要出入口全覆盖,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全力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紧紧盯住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掀起普法强基工作高潮,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乡贤参与村级社会治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结构日益完善,向上向善的新民风逐渐形成,马鸣乡连续两年荣获曲靖市“平安乡镇”荣誉称号。
我们千方百计惠民生、增民利,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056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794人,其中:缴费人数5573人,领取待遇人数2221人,发放养老保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420.22万元,惠民保参保人数达294人。聚焦底线民生,推进兜底保障,申报临时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为546名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21.62万元。做好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障工作,发放补贴6.67万元,切实做到为民、惠民。深化普法宣传“阵地”,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发放维权宣传手册2,000余份,政策解读800余人次。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质量实现新突破,高中录取率达75%,马鸣中学荣获曲靖市教育教学先进集体表彰,学校总评全区第三,数学、物理、体育单科名次全区排名第二,2023年毕业生考取曲靖一中5人。卫生医疗服务不断提升,马鸣卫生院增设DR室、心理咨询室,建立健全卫生所考核评价机制,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其他事业协调共进。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5.78万亩;完成16公里电网主网建设;完成“5G”信号基站建设2座;完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98间。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档案保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持续向好。
齐心协力联军民、促融合,“双拥”名片持续擦亮。阵地建设不断完善。整合人武部、执法队、应急办、消防站等部门人员,投入资金100万元完成“史光柱”特色民兵应急排打造,通过驻地部队指导,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在护林防火、抢险救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主动参与处理突发事件30余次,动员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与辖区孤寡老人、军烈属、困难群众攀“亲戚”、结对子等开展活动20余次,成为一道美丽的双拥风景线。2023年,马鸣获得“曲靖市双拥先进集体”称号,并代表曲靖市接受全省党管武装考核。
军地土地置换顺利推进。完成部队与马鸣土地置换工作,长达67年的地方与部队边界争议和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军地间界线清楚,权属明确,部队练兵备战更为安全、高效。投资2,000余万元,对其中置换出来的4,400余亩土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并于2023年3月13日全部分配到户,真正实现“农以地为安”,数千名群众因此受益。
国防教育基地初具雏形。依托军地资源,稳步推进马龙区国防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投资648万元,完成项目可研编制、林木砍伐、环评水保、土地征转、划拨土地等手续办理工作,工程方面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及附属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轮训部队官兵及来队家属的日常生活提供有力保障,更能带动周边群众的就业增收,实现训练基地与驻地群众的共融共赢。
一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抓改革、转作风,政府建设不断加强。紧紧围绕“转作风、提效能”工作主题,积极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两办五中心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有力,“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府救助平台”广泛推广应用。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网、政府电子门户网等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5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跟踪督办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对政府资金和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反腐败斗争成果持续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2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基层治理办公室)。
我单位综合设置5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股级。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
3.财政所;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城乡规划建设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机构改革前)。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委员会;
3.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
4.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财政所;
5.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林业和草原站;
8.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水务所。
纳入马鸣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因机构改革,机构性质改变,人员编制合并,参公事业单位并入行政编制,导致行政人员实际在职人数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39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9.62万元,占总收入88.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6.26万元,占总收入的11.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6.72万元,下降19.94%。主要原因是土地置换工作基本完成,资金基本于2022年支付,所以本年资金收入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2.97万元,下降28.84%;主要原因是土地置换工作基本完成,资金基本于2022年支付,所以本年资金收入下降。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66.2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调整将“非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调整到“其他收入”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33万元,占总支出的53.60%;项目支出1,161.85万元,占总支出的46.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488.42万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是土地置换工作于2022年大幅度完成,资金支付也基本完成,所以本年度支付金额下降。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6.98万元,下降22.38%;主要原因是惠农资金2022年之前由本级财政支付,自2023年开始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减少101.44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土地置换工作基本完成,资金基本于2022年支付,所以本年资金收入下降。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342.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1.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5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5万元;农林水支出60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5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2%。与上年相比减少835.18万元,下降28.73%,主要原因是土地置换工作基本完成,资金基本于2022年支付,所以本年资金收入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马鸣乡基层武装办公楼修缮;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普法标语、标牌等制作;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马鸣乡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死亡抚恤、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池修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垃圾箱体)购买等;
12.农林水(类)支出90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2%,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马鸣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马明社区冷库建设项目;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土地置换后期扫尾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马鸣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及地质灾害防治、抗旱防汛工作等;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10.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52%,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决算为5.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48%,完成年初预算的3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万元,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大力缩减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8万元,下降1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4万元,增长179.7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且下村工作频次增加,车辆维修费用上升;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2万元,下降-65.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大力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马鸣乡政府、各站所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马鸣乡开展相关日常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2万元,比上年减少219.12万元,下降79.06%,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大力缩减开支。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开支、车辆维修、公务接待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资产总额3,3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03.22万元,固定资产594.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万元,无形资产18.0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707.5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04.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9042101111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决算报表202411050351036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