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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荒(石)漠化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公益林及商品林培育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拟订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地、草地、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下,区林草局将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修复,着力提升森林质量。马龙区国土面积239.8万亩,森林面积113.19万亩,森林覆盖率47.20%,居全市第一,森林蓄积量297.90万立方米。据国土三调数据统计,马龙区草原面积8.13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5.62%。湿地面积2.36万亩。现有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全区有古树名木179株。2023年2月,沈家山森林公园成功创建为“2022年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23年7月,马龙区被命名为“全省森林城市”;2023年9月,区林草局被评选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1.推进“绿美马龙”三年行动。一是投资250万元,实施以种植元宝枫为主的人工造林5000亩。二是在纳章镇、鸡头村街道实施乡村绿化示范项目2个,绿化面积2000亩,投资100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元宝枫种植及精深加工项目,完成元宝枫种植地块规划7448亩,完成种植面积7380亩。四是投资28万元委托西南林业大学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五是组织实施天然林调查核实。
2.实施草原保护与修复。一是全面开展草原资源保护,明确草原范围和面积,实施草原管护面积8.13万亩。二是着力治理退化草原,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投资127.5万元,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5000亩。
3.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2名总林长、12名区级林长巡林59次,104名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1876次。二是严格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地块和林长责任,进一步明确了2名总林长、1名总督察、2名副总督察、12名区级林长、104名乡级林长、72名村(社区)林长巡林护林责任,各级林长巡林6640余人次。三是纳入林长智慧管理平台林管员72人、护林员357人,开展巡护4939次。四是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单14份,发放乡镇(街道)林长提示函2份,全力推动解决林草资源管护难点问题。
4.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控制目标,实施森林管护总面积133.72万亩,现有林管员77人、护林员416人。二是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持续增加天然林资源总量。积极推进马龙区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审核生态公益林管护及补偿面积56.18万亩,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国有林管护面积13.26万亩。三是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7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办理1件,行政处罚6人,收缴罚金9.97万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1.21公顷。四是为416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缴保费4.7万元,实现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5.防控林草火灾。发生森林灾害1起。一是制定下发《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曲靖市马龙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目标和落实行业责任。专题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次。二是签订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书》7万份、《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550份。播放《防灭火命令》、警示标语、公益广告达25万余次,村村通广播(大喇叭)、巡逻车(小喇叭)进村入户宣传达25万余次。三是严格落实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落实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监护责任85人。四是开展林火知识、森林火灾发生、扑救、灭火机具使用、安全避险常识等培训20场次1300余人,防火演练20场次。五是检修维护防火物资设备300余台(套)。投资77.4万元新增防灭火物资60台(套)。六是严格按照《曲靖市马龙区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规划建设防火道路266.5公里。今年投资3951.21万元新建防火通道、改扩建连接线共计13条46.42公里。七是投资30万元为区国有林场9个林管所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套,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八是投资30万元在全区重点林区、重点部位新建火源检查点7个。
6.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发生。二是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158.98万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4.5万亩、草原1.9万亩,全区未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开展产地检疫4312亩,调运木材检疫90立方米、苗木检疫307万株。三是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100%,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产地检疫率达100%。
7.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一是按照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时间节点要求,落实专班专人负责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主动梳理重大项目涉林(草)要件需求,助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坚守林地、森林生态红线,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执法监管力度。2023年度上级下达疑似图斑核查共四期450个,已完成第一至第三期疑似图斑核查198个,第四期疑似图斑核查252个正有序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积极向省、市林草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占用林地指标,主动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受理审核上报获批各类项目建设使用林地15件1734.39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0.72万元,减免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68.20万元。
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下发4种必读材料和4种选读书目260余册。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习理论、调查研究、检视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管理法制科、计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马龙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马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3.马龙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4.马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
5.马龙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6.马龙区林木种苗站;
7.马龙县农村能源环保站;
8.马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9.马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0.马龙区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马龙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马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3.马龙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4.马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
5.马龙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6.马龙区林木种苗站;
7.马龙县农村能源环保站;
8.马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9.马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0.马龙区国有林场。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6.72万元,占总收入的98.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71万元,占总收入的1.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4.89万元,增长1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6.18万元,增长16.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8.7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安排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60万元,占总支出的54.03%;项目支出1,205.35万元,占总支出的45.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1.40万元,增长19.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69万元,增长4.02%;项目支出增加366.71万元,增长43.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安排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增加、人员支出增加、其他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416.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5.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0.17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61万元,用于2023年遗属补助人员补助支出;
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72.25万元,用于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出;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26.17万元,用于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2.77万元、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83.40万元;
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10.00万元,用于2023年天保森林管护支出;
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支出33.76万元,用于2020年、2023年马龙区木材公司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3.53万元,用于2020年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25.21万元,用于造林补助支出65.90万元、省级陡坡地治理补助支出59.20万元;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93.45万元,用于天保管护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47.96万元,用于2020年、2022年、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00万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0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支出9.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2.25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5%。与上年相比增加343.93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安排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17万元。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3万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退休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3.1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费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8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支出14.03万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1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6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9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24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天保森林管护支出、社会保险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其中:211040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72.2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出;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26.17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天保森林管护支出;2110502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33.76万元,主要用于22020年、2023年马龙区木材公司社会保险补助支出;2110503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3.5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213农林水(类)支出186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其中: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03.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2.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88万元;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03.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91.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05万元;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125.21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补助支出65.90万元、省级陡坡地治理补助支出59.20万元;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93.45万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支出;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47.9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2022年、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9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2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83%,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运行维护费用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幅较大;上级部门督查、调研、检查林草工作多,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76万元,增长3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6万元,增长26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0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运行维护费用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幅较大;上级部门督查、调研、检查林草工作多,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救、项目规划检查、林业案件处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万元,增长33.08%,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72.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66万元,固定资产137.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601111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310339078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