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03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马龙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区域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收费改革方案,提出和在管理权限内制定调整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合理调控价格水平,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进行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粮食(含食油)流通宏观调控指导、储备粮管理、军粮供应、救济粮供应;提出粮食流通及仓储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协调粮食储运及政策性贷款项目;提出地方储备粮库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提出粮食购销制度改革完善的建议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承担粮食流通管理职能;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当好参谋、谋划长远、调节运行、管理投资、推进改革、依法治价”的职能作用,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做好经济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编制完成《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经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用于指导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抓实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支撑。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影响,本部门继续抓好项目的拉动作用,牵住重点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抓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压舱石”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牵头制定出《曲靖市马龙区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制度(试行)》《曲靖市马龙区投资项目联系人制度(试行)》《曲靖市马龙区投资项目协商汇报制度(试行)》,简称“三项制度”,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已发文执行。二是抓实重点项目推进。对重点项目,逐一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一明确区级包保领导,从“四班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推进。实行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对全区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分别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从“改非”老领导、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负责项目推进,区委、区政府定期开展督查、听取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实行投资入库出数、争取项目资金奖惩办法和红黑榜通报制度,树立奖优罚劣鲜明导向。
3.抓项目资金争取,破解项目融资困难。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4.抓实民生民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落实成品粮油储备数量。按照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的批复》(马政复〔2019〕85号)和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区级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的通知》(马发改粮储供〔2019〕13号)规定要求,完成区级成品粮油按15.00天供应量核定的储备任务,即成品粮大米15.0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四级)3.20万公斤。二是认真落实节能降耗要求。认真落实省、市降低用电用气成本政策措施,同时,加大油气管道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油气供应安全,加强电力供应安全监管,稳定电力生产供应,全区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三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加大对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及时调查了解价格变动情况、供应情况,发现趋势性、苗头性价格波动及时上报,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价格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情况上报及收费情况录入全国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平台工作。
5.抓牢机关建设,树立发改新形象。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业务宣讲制”等多项制度,实现全局干部明责、知责、主动履责的目的。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党员干部签订《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员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公务接待“五签字”制度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三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每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区发改局党总支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以此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总支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始终成为基层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体制改革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能源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粮食储备军工科(粮食执法大队)、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物资能源储备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04万元,占总收入的91.4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2.58万元,占总收入的8.60%。收入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240.57万元,增长2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45万元,增长37.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合计71.00万元,增加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4.45万元,增加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资金40.00万元,增加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监理经费10.00万元,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9.00万元,增加综合考核奖补资金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87万元,下降21.84%,主要原因是本年输变电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相关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48万元,占总支出的58.23%;项目支出45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1.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93万元,增长31.8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合计71.00万元,增加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4.45万元,增加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资金40.00万元,增加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监理经费10.00万元,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9.00万元,增加综合考核奖补资金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4万元,下降1.30%;项目支出增加271.28万元,增长147.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4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8.50万元。具体为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资金40.0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9.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1%。与上年相比增加246.82万元,增长34.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合计71.00万元,增加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4.45万元,增加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资金40.00万元,增加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监理经费10.00万元,增加综合考核奖补资金1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对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17万元,曲靖海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曲靖市首锋矿山配件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云南远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分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曲靖市马龙区大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云南炬鑫钙业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曲靖市马龙区仁和锌业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云南天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曲靖市马龙区耀呈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曲靖英迈尔陶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省级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咨询服务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补贴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6.7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3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万元,下降30.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产业发展规划工作、价格调查工作、节能监察工作、粮食储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产业发展工作、节能监察工作、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地区经济工作、国防动员工作、价格监测工作、价格及收费工作、粮食工作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140批次,112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4万元,比上年减少28.49万元,下降4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输变电项目支出减少,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6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66万元,固定资产64.1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9.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附表13(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03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230905596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