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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依纪提出问责建议或意见,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国家、省、市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法提出处置建议或意见。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1.办公室(法律顾问科)。承担研究室、法规室职能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办文办会工作;负责机关资产、财务、档案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综治维稳、社会治理和工青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综合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和答复、解释指导,制度制定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电子取证相关装备的使用管理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整合、统一管理相关信息,面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特定信息查询、核实等事项。
2.组织部。承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及编制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区监委相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置意见等。
3.宣传部(网络舆情科)。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网络舆情工作等。
4.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事项;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内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5.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纪检监察室;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处理;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工作。
7.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承担本级立案侦查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依法追缴涉案资产等工作。
8.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街道)及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马龙区委政府下属巡察办、4个巡察组,经费和人事由纪委代管,财务收支合并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坚持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两个维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做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2.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严格抓好《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区纪委书记定期与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谈话》《区纪委与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选取部分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
3.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就业创业、涉农资金、涉农项目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4.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监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以王家庄街道王家庄和永发社区、鸡头村吴官田社区、通泉街道乐熙社区为试点,在全区推广建立乡贤工作站。试点1至2个村(居)委会推广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三务公开”机制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进“清风马龙”建设,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
5.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清晰明了的制度导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奢靡享乐问题,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防严惩“低级红”、“高级黑”。
6.持续深化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担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标前标后全流程监管。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严肃换届纪律,过细过硬做好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7.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已有的廉政教育室、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廉政文化长廊开展干部思想文化教育。用好典型案件资源,深入开展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场景式”警示教育、编印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展播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五个一”活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借助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评选平台,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实施全员培训培养计划,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实行主办人制度,为有抱负、有情怀、想干事、能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实现线上线下并行。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开展访家属、访亲友、访邻里“三访”活动,依规依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35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退休3人(四级调研员)、调出1人(县处级副职),调入4人(一级科员),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人员变动应发工资差额造成2024年预算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35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退休3人(四级调研员)、调出1人(县处级副职),调入4人(一级科员),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人员变动应发工资差额造成2024年预算收入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35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退休3人(四级调研员)、调出1人(县处级副职),调入4人(一级科员),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人员变动应发工资差额造成2024年预算收入下降;项目支出31.7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1101行政运行1,244.50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工资1,148.10万元、公用经费53.65万元、主要工会经费1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0万元。
2.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1.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万元、会议费8.7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12.96万元及离休费15.66万元。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1.68万元。
8.2210201住房公积金96.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95.56万元,项目支出31.7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97.1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3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55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14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4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1.61万元,项目支出31.7万元);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办公费2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2印刷费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水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6电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差旅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70万元);
30201办公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15会议费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0万元);
30216培训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离休费1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7.2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48.35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退休3人(四级调研员)、调出1人(县处级副职),调入4人(一级科员),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85人,人员变动应发工资差额造成2024年预算收入下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6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13.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比上减少4.00万元、下降26.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3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26.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观摩团接待11批次,2024年预计无观摩团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财政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
2.政府性基金: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75万元,增长58.9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年初预算纪检部门按人均0.50万元核算,经省市纪检部门调研与财政部门确定2024年人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公安系统人均0.94万元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55.93万元(净值176.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3万元,固定资产317.70万元、净值138.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纪委纪检、问责、业务干部培训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二届区委会议第二次扩大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做好纪委全会,干部日常监督问责挽救工作,抓好纪委监委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做好纪委全会,干部日常监督问责挽救工作,抓好纪委监委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六、资金安排情况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召开纪委全会1次,做好纪检监督问责不低于3次、干部培训工作不低于3次。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一系列举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良好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2200111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