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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8.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定全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1.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健康马龙建设工作。
12.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承担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汇总公开单位,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
2.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
6.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
7.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卫生院
13.曲靖市马龙区月望乡中心卫生院
14.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
15.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卫生院
16.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精准高效,着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的底线。
2.全面推进健康马龙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力争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市级指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肺结核发病率持续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持续巩固艾滋病防控“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深入实施职业病防治攻坚。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向集镇、乡村延伸。
3.加快医疗资源扩容提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抓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促进临床与治未病服务融合发展。
4.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增加医疗资源总量,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加强医防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医院“三转变、三提高”,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6.强化保障和支撑,着力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谋划好项目储备。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积极谋划健康产业招商项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综合监管督查机制,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
7.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8.推进旧县、王家庄、纳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做好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验收工作。
9.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0.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将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带头勇于担当作为,带头狠抓工作落实,带头全面履行责任,确保完成既定责任目标,并接受区委、区政府严格监督检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519人。在职实有5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3人,财政差额补助18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5辆,超编21辆,超编原因是各医疗机构的救护车为非编管理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6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43.6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954.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7.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10.45万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为2024年实存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43.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43.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4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46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为增加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60.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8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0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4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为增加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34.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423.13万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6.210019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
7.210020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1,180.01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210020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553.25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医医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9.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373.5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0.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3.07万元,主要为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
11.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65.24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
12.210040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78.7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局人员及公用经费。
13.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440.9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人员及公用经费。
14.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2.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5.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6.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1.3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与扶助资金。
1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4.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9.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2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7.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01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8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万元,项目支出46.97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2.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13.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4.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15.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84万元)。
17.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1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8.27万元)。
20.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36万元)。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4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6万元,项目支出9.14万元)。
25.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1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1.36万元)。
26.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7.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3.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46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为增加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5万元,较上年减少8.97万元,下降46.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万元,较上年减少8.97万元,下降66.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共有5个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合计607.63万元,分别为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奖补资金、遗属生活补助、创建卫生城及健康城、从业人员体检补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已编制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2024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计划生育事务:是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是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7.计划生育服务是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为保障公众健康、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提供的重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33万元,其中办公费14.8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差旅费2.50万元、会议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工会经费7.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1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77万元,下降5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只统计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4,505.48万元(净值53,75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20.65万元,固定资产56,443.85万元、净值35,887.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555.20万元,无形资产1,385.78万元、净值1,189.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81.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5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3.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
4.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1.云政办发〔2019〕92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 云人社发〔2010〕127号文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马办发〔2022〕42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3〕44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3〕47号)。
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安排成本性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7〕127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1.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
2.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
6.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
7.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卫生院
13.曲靖市马龙区月望乡中心卫生院
14.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
15.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卫生院
16.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母婴阻断,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4.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区级基药零差率补助资金。
5.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6.认真总结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常态长效巩固提升成果,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的“7 个专项行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健康马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高。贯彻落实全区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2017年4月接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通知后,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预防性体检费用,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免费并正常开展预防性体检服务,履行预防性体检服务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二孩、三孩生育补助制度。
2.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母婴阻断,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4.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5.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6.全面落实“7 个专项行动”;建设慢性病预防支持性环境,加强慢性病诊疗能力建设,强化慢性病随访管理服务,提高慢性病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慢性病系统管理服务水平。
7.全区范围内“五小”行业,食品加工经营等从业人员。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安排161.35万元。
2.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财政安排72.47万元。
3.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区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
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安排284.67万元。
5.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区级财政安排9.14万元。
6.创建卫生城、健康城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
7.从业人员体检成本性补助项目资金,区级财政安排3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按照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实施和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工作,落实2023年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马龙区的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助及育儿补助,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合理安全使用。
2.按照制度及补助标准要求,规范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3.全面落实“7 个专项行动”;建设慢性病预防支持性环境,加强慢性病诊疗能力建设,强化慢性病随访管理服务,提高慢性病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慢性病系统管理服务水平。
4.按照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实施和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合理安全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1.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解决职工遗属生活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保障全区范围内从业人员体检工作正常开展,提高从业人员体检质量。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