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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定。
2.开展妇女儿童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普及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适宜技术;指导、督导乡级、村级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整理,建立“一人一档”工作。
3.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避孕节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和其他生殖健康科普宣传、诊治服务及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治疗。
4.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开展妇女保健服务,负责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及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6.开展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保健;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7.提供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妇女及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
8.指导基层提高产科助产、节育手术、生殖保健服务水平,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9.开展“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降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不孕等生殖保健服务,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11.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18个内设机构,具体科室为:办公室、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科、儿童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
本单位为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二级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保健为中心,与临床相结合,开拓自身业务,突出保健特色,发挥临床优势,针对妇女、儿童生命周期中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问题,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保健服务。完善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的业务职能,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保健直至更年期的保健服务。真正逐步做到临床为保健提供技术支撑,保健增进健康的目的。抓好二个系统管理、加强二个筛查、控制二个死亡,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六项”制度等,绷紧母婴安全神经。加强管理,严防死守,盯紧盯牢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及时追踪掌握辖区内高危妊娠信息,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严格执行“六项制度”等,对存在失职或未按操作规范开展服务而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分级分类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危重孕产妇报告制、现场评审制等制度,全力确保孕产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内。
3.提升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科室,各科室均结合实际拓展了业务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巩固2023年能力达标成果,要在加强贯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工作方针上下功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强化医护人员技能培训,在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上出实招、见实效,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妇幼健康临床服务,以提升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4.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细增补叶酸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婚前孕前保健及生育全程服务可及性,对于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因出生缺陷导致的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5.加大督促落实。按照省市卫健委要求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区负责、乡落实、村配合”的运行机制,对高危妊娠未开展筛查,不进行专案管理或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会诊不到位,出现急危重症转诊不及时,急救抢救“绿色通道”不畅通,责任意识不强,忽视高危孕产妇管理而造成死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区卫健局适时组织对辖区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区妇幼保健院要对辖区助产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开展再督促指导。区卫健局将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区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对质量管理混乱,人员资质不合要求的助产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力,发生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医疗机构,经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评审其孕产妇死亡为可避免死亡的,按相关管理规定吊销其母婴技术许可证和相关执业资格。四是加强层级管理。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要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卫生院每季度要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检查,做到半年一督查,年底考核评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其中超编车辆为救护车,非编管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6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6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7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7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6.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4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150.00%,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4.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妇幼保健机构440.9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5.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7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1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人员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57.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未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预算项目共2个,预算安排资金合计25.00万元,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及艾滋病防治,已编制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2024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服务的专科保健机构。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指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机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资金。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是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是指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65.31万元(净值2,834.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78万元,固定资产3,312.20万元、净值2,685.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6.33万元、净值21.4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9.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52.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云政办发〔2019〕92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健康委员会文件》(曲财社发〔2020〕243号、(曲财社发〔2014〕37号)文件;《马龙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马医改〔2011〕2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母婴阻断,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2.保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平稳运行和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母婴阻断,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2.统筹区域卫生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明确责任,建立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15.00万元,预算中列入专用设备购置,保障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治工作。
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00万元,预算中列入专用材料费,为支持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不断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合理安全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2.协同推进包括药品购销、取消药品加成、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制度、补偿机制等各方面的改革;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不断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推动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300111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