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荒(石)漠化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公益林及商品林培育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拟定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地、草地、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 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 经济发展。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区林草局认真按照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区政府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修复,着力提升森林质量。马龙区国土面积239.76万亩,林地面积134.8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6.22%。森林面积124.75万亩,森林覆盖率52.05%,天然林面积110.9万亩,森林蓄积量280万立方米。湿地面积2.36万亩,湿地保护率27.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5.62%,林草综合产值达1.6亿元。现有自然保护地2个(黄草坪水源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马过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4.2万亩。全区有古树名木179株(含4个古树群),其中:二级古树15株,三级古树164株。
1.推进国土山川绿化。一是按照《曲靖市马龙区绿美马龙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以荒山荒坡、城市乡村、交通沿线、河湖周边、矿山、园区、校园、景区等区域为重点的9个绿美专项行动。2022年,计划实施项目167个,预算投资2.86亿元。目前,开工项目141个,开工率达84.43%,其中:完成121个,完成率达72.45%,投资2.14亿元,投资率达74.77%,正在建设20个。二是编制《曲靖市马龙区绿美山川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2-2024年)》,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确保绿美山川行动落地见效。完成义务植树71.31万株,完成率108%,建设区级党政军义务植树107亩,10个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14块902.1亩。三是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完成国家下发图斑11666个,省级补充图斑数65个,面积17.31万亩。
2.草原保护与修复。一是实施草原资源用途管制,明确草原范围和面积,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实施草原管护面积8.13万亩。二是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00亩,着力治理退化草原,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三是巩固提升草种基地建设1000亩,加强乡土优良草种选育、扩繁和推广利用,不断提高草种生产能力和质量。四是开展草原资源基础数据调查,建立草原资源数据库。五是实施森林抚育8000亩,投资160万元。
3.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制定下发《曲靖市马龙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试行)》《曲靖市马龙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二是制作安装区、乡、村级管护责任区公示牌204块。三是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林长制相关重点工作的令》总林长令(第1号)。四是实施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林长通APP安装率达90%,累计使用林长通APP开展巡林达5700余人次。解决使用反馈问题8类42个。
4.林草资源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控制目标,管护森林总面积133.72万亩,现有林管员77人、护林员460人。二是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持续增加天然林资源总量。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及补偿面积56.18万亩,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国有林管护面积13.26万亩。三是组织开展“马龙区2022年清风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活动。四是对全区179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情况进行核实,更换和新挂牌古树名木45株。五是核查验证2022年第一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疑似图斑109个66.93公顷。违法违规2个1.085公顷。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疑似图斑488个332.04公顷。查处涉林案件62件,收缴罚金49.12万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10.27公顷。六是投资100万元,在鸡头村街道、纳章镇各新建森林资源管护站点1个。
5.林草火灾防控。一是2022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无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无卫星热点。森林火灾次数、破案率、查处率,当日扑灭率、受害面积等指标均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二是按照《曲靖市马龙区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在重点林区和险要地段新建防火通道11条,路线总长63.6公里。三是组织开展《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布设可燃物标准地24个,其中:乔木标准地21个,灌木标准地1个,大样地2个。四是组建半专业扑火队11支30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73支2250人,开展林火知识、森林火灾发生、扑救、灭火机具使用、安全避险常识等培训60场次1300余人,防火演练20场次。
6.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一是编制《曲靖市马龙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实施林草有害生物监测57万亩,全区未发生重特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开展产地检疫4312亩,木材检疫90立方米,苗木检疫60万株。三是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以下,产地检疫率达100%以上。
7.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一是提升服务保障意识,主动融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做好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的审核报批工作。二是转变作风压实责任,重点关注和了解全区项目建设涉林草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主动指导业主做好涉林草审核审批事项的组件报批。三是受理审核上报各类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项目26件,林地面积3924.30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199.4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我部门共设置7个行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资源管理法制科、计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
2.我部门共设置10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是:马龙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马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马龙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马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马龙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马龙区林木种苗站、马龙县农村能源环保站、马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马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马龙区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05,505.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5,505.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4,641.43元,下降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4,641.43元,下降6.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了人员、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005,505.11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9,139.06元,占总支出的61.89%;项目支出8,386,366.05元,占总支出的38.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4,641.43元,下降6.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91,007.48元,下降39.23%;项目支出增加7,366,366.05元,增长722.1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基本支出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19,139.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71,016.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8,122.12元,占基本支出的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6,366.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6,797.10元,用于退役士兵工作期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经费支出;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72,500.00元,用于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1,115,011.65元,用于2019年、2021年天保森林管护支出;
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360,000.00元,用于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302,784.00元,用于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558,373.30元,用于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04,000.00元,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66,900.00元,用于天保森林管护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0,000.00元,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05,505.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24,641.43元,下降6.0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基本支出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9,34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8,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2,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928.0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2,606.6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0,409.12元,主要用于职工病故抚恤、遗属补助支出。2080809退役安置支出6,797.1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工作期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996,67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718.7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3,002.9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8,517.5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433.1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生育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3,050,29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6%。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72,5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出;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支出;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302,784.00元,主要用于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4,854,82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1%。
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2,428,360.6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783,694.50元、津贴补贴1,186,948.00元、奖金216,470.00元、办公费18,246.00元、工会经费37,977.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0,025.00元等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7,197,187.3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2,868,695.00元、津贴补贴757,387.00元、绩效工资2,945,743.00元、办公费197,500.00元、生活补助318,488.30元、工会经费109,374.00元等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558,373.30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04,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66,900.00元,主要用于天保森林管护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44,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2210201住房公积金844,3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4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341.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4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34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9,658.70元,下降6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658.70元,下降3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00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救、项目规划检查、林业案件处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122.12元,比上年减少6,258,766.84元,下降91.95%,主要原因是个人生产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经费、车辆运行、个人生产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7,470,312.46元,其中,流动资产3,642,398.25元,固定资产3,827,911.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2,80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 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四)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601111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