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401000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全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水务等领域犯罪侦查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协调、监督所辖林区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并可受理所辖林区派出所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4.直接受理全区林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珍稀动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
5.负责全区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6.负责办理、查处全区林业治安案件等工作。
7.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各业务相关部门具体要求,汇全警之智,集全警之力,统筹安排、全盘谋划,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干部工作水平。一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2022年3月份,在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公安分局的积极努力和支持下,单位领导班子配齐。二是以党建促队伍。单位紧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勤学习、转作风、听从指挥、服从安排,2022年参与政治理论学习45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次、集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20次、学习保密知识12次、抽调业务骨干外出学习具体业务知识8次、撰写各类学习心得体会15余篇,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入学、认真学,学通弄懂悟透,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我们工作始终,并不折不扣严格落实。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情况。三是从优待警常态化。一直以来,工作中对民辅警严管厚爱,在要求工作出成绩的同时,把关心关爱民辅警身心健康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2022年,交心谈心4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8人次。
2.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以来,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契机,从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及生物安全、森林草原5个方面入手,并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抓排查,强防控,全力做好环食药领域工作。大队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顺线摸排、追根溯源,全链条打击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2022年度共查办食品领域案件线索15条。二是抓打击,强整治,促进环食药工作持续推进。大队结合辖区实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全力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发现线索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环食药案件,达到了打击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收到良好效果。2022年度检查整治药店112家,超市26家,砂石场16处,集贸市场12处,高速公路服务区4处,共出动人员518人次,车辆96台次。开展专项整治4次,共出动警力42人次,车辆16台次,查处环食药违法犯罪案件21起,超额完成支队下达的任务数。
3.抓宣传,强观念,筑牢环食药领域防线。
广泛发动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张贴标语、入户宣传和发放环食药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对环食药领域进行安全防范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公安机关打击环食药领域安全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凝集了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打击环食药犯罪的合力;2022年度张贴宣传标语16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圆满完成分局下达的内宣、外宣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派出机构1个:马鸣重点林区派出所。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08,43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8,439.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519.62元,下降2.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519.62元,下降2.7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了人员和公用经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8,439.59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439.59元,占总支出的99.06%;项目支出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519.62元,下降2.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519.62元,下降3.27%;项目支出增加17,000.00元,增长130.7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基本支出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8,439.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69,153.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285.84元,占基本支出的6.58%。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28,396.44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19,098.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森林草原防火支出3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0,000.00元,用于查处全区森林和草原防火违法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8,439.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90,519.62元,下降2.7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较上年减少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649,65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2,649,650.0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576,582.00元、津贴补贴1,481,736.00元、奖金172,05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996.25元、办公费65,000.00元、工会经费25,785.84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1,000.00元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66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069.7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2,87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2,027.7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066.4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85.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工伤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2,690.4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09.59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4,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210201住房公积金144,2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09.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80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690.41元,下降6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190.41元,下降6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285.84元,比上年减少277,930.79元,下降57.04%,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566,072.42元,其中,流动资产178,172.42元,固定资产387,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312.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四)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401111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