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时间2023-09-28 10:11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1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8.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定全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1.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健康马龙建设工作。

12.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承担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推动实施健康马龙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曲靖市马龙区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审管职权分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列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及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将前置备案、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符合性审查以及需要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上级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先行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②部门协同联动。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支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结果要予以认可;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转报事项要及时予以受理;凡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文件等,要一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并做好业务对接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同步相互传送,便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同步跟进监管、执法。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一并开展并联审查,共同研究确定审批意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精准高效,着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对“三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的排查管控,重点是做好大数据和上级推送人员的及时排查和规范化处置,做到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摸清摸准底数,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找人,医疗机构接种”的工作要求,做好点对点地上门服务,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三是认真落实区、乡、村、组、户“五级”包保责任制,发挥好乡、村两级卫生院(室)、药店的哨点作用,做好群防群控网格管理,对医院、客运站、商场、超市、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人群聚集场所、大型聚集活动、冷链物流等进一步加强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四是强化能力提升。加强医疗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设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备战、应战能力。五是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指导,形成常态推进、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健康环境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推进健康马龙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一是全方位保障群众健康。力争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市级指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持续巩固艾滋病防控“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53/10万以下,深入实施职业病防治攻坚,补齐精神卫生工作短板。二是加强健康马龙行动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推进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3.加快医疗资源扩容提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持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抓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促进临床与治未病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区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区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馆(综合服务区)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实施基层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提升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4.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增加医疗资源总量,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全面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全区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作出更大贡献。二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医防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区级两家公立医院100%开展慢病信息上报工作,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三是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定期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一是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按照国家、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四个维度11项指标和“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四个方面124项监测指标,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二是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卫生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薪酬待遇、晋升和奖惩等挂钩,促进医院“三转变、三提高”,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老龄健康服务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与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为马龙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添砖加瓦,为婴幼儿照护事业奉献一份力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抓好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推进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7.强化保障和支撑,着力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一是谋划好项目储备,抓实传染病防治、疾控体系、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妇幼保健体系、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储备。二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加强各类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改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三是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完善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四是持续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积极谋划健康产业招商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强化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综合监管督查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监管合力。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紧盯新问题、新动向,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提升群众满意度。六是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加强卫生法治建设,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具体科室为: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财务与统计科、政策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教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老龄健康科、防治艾滋病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药政管理科)、人事科。

我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2.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

5.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

6.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卫生院

12.曲靖市马龙区月望乡中心卫生院

13.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

14.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卫生院

15.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397,59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7,596.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43,257.22元,增长49.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43,257.22元,增长49.1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防控补助较上年增加830,920.45元,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865,96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10,695.2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2,455.26元,占总支出的87.75%;项目支出1,778,240.00元,占总支出的12.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42,299.67元,增长48.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38,156.07元,增长57.30%;项目支出增加104,143.60元,增长6.2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防控支出较上年增加830,920.45元,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865,96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32,45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47,243.20元,占基本支出的96.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5,212.06元,占基本支出的3.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8,2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143.60元,增加6.2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补助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如下: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78,240.00,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596.2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增加6,417,353.62元,增长80.42%,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疫情防控支出较上年增加830,920.45元,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4,865,96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8,96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00.0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877.76元(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542.58

2080801死亡抚恤221,948.00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084,80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8%。主要用于:

2100101行政运行4,375,884.08元(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1,400.00元(职业病防治培训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78,240.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支出);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85,900.00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229,505.00元(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专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7,758.83元(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070.75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3,206.24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43.04元(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53,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53,820.00元(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7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7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217.08元,比上年减少1,092,073.28元,下降72.12%,主要原因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的日常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9,690,236.31元,其中,流动资产683,966.74元,固定资产8,398,269.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144.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5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32.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82.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32.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是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三、计划生育服务是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16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