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3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定。
2.开展妇女儿童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普及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适宜技术;指导、督导乡级、村级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整理,建立“一人一档”工作。
3.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避孕节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和其他生殖健康科普宣传、诊治服务及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治疗。
4.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开展妇女保健服务,负责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及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6.开展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保健;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7.提供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妇女及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
8.指导基层提高产科助产、节育手术、生殖保健服务水平,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9.开展“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降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不孕等生殖保健服务,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11.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新冠感染防控的思想不能松懈。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开展疫情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与防护,加强机构内防控力度,落实好陪护探视制度,加强个人防护、手卫生、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始终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好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严格执行“六项”制度等,绷紧母婴安全神经。加强管理,严防死守,盯紧盯牢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及时追踪掌握辖区内高危妊娠信息,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严格执行“六项制度”等,对存在失职或未按操作规范开展服务而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分级分类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危重孕产妇报告制、现场评审制等制度,全力确保孕产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内。
3.提升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区妇幼保健院已完成全面搬迁工作,成立了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科室,各科室均结合实际拓展了业务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依然要以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和能力达标为强力抓手,大力提升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运营能力。
4.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细增补叶酸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婚前孕前保健及生育全程服务可及性,对于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因出生缺陷导致的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5.加大督促落实。按照省市卫健委要求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区负责、乡落实、村配合”的运行机制,对高危妊娠未开展筛查,不进行专案管理或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会诊不到位,出现急危重症转诊不及时,急救抢救“绿色通道”不畅通,责任意识不强,忽视高危孕产妇管理而造成死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区卫健局适时组织对辖区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区妇幼保健院要对辖区助产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开展再督促指导。区卫健局将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区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对质量管理混乱,人员资质不合要求的助产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力,发生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医疗机构,经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评审其孕产妇死亡为可避免死亡的,按相关管理规定吊销其母婴技术许可证和相关执业资格。四是加强层级管理。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要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卫生院每季度要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检查,做到半年一督查,年底考核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18个内设机构,具体科室为:办公室、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科、儿童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
本单位为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二级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救护车1辆及计划生育服务车1辆(非编管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02,96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7,081.65元,占总收入的78.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522,463.8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1.93%;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414.25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减少2,516,797.56元,下降14.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89,255.28元,下降27.9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973,385.09元,增长62.84%;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927.37元,下降2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基本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135,866.05元。其中:基本支出9,935,866.05元,占总支出的89.22%;项目支出1,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55,468.45元,下降20.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4,531.55元,增长24.33%;项目支出减少4,800,000.00元,下降8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基本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4,800,0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35,866.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155,942.92元,占基本支出的6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19,923.13元,占基本支出的3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如下: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200,000.00元,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基本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发改委安排基建项目,批准文号为曲财建〔2019〕32号,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7,08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1%。与上年相比减少3,489,255.28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基本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4,8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83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268,216.00元,占比24.5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73,633.92元,占比52.54%;死亡抚恤249,984.00元,占比22.90%。
2.卫生健康(类)支出7,470,80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4,328,407.24元,占比57.94%;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424,391.25元,占比5.6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67,409.24元,占比19.6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600.00元,占比0.68%;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1,200,000.00元,占比16.06%。
3.住房保障(类)支出414,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414,440.00元,占比10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0,657,378.02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368.89元,固定资产8,597,91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689,830.17元,无形资产263,26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8,444.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1,659.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68.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0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41.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1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妇幼保健机构是指卫生健康委所属的妇幼保健院的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指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机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资金。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是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用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3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