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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3-09-28 09:20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101000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或监督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区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作为、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服务大局稳增长,促进增收更有为。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确保自然资源合理合法使用和收益最大化。一是今年以来,全区共划拨国有建设用地946.4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51,927.34亩,成交总价款4.8362元,2022年出让土地面积是前三年的3.1倍,成交价款是前三年的2.54倍,充分发挥收储中心的“蓄水池”作用,做活“以地生财”文章。二是按照“一地一策、分类处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排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649.67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处置率达18.67%;闲置土地核销工作已完成440.2亩,处置率达16%,将马龙区批而未供消化周期由4.49年降至1.62年,符合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不超过3年的规定。三是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2022年出让采矿权12个,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1,450.00万元,实际缴纳入库采矿权出让收益1,154.00万元。

2.千方百计谋保障,用地报批更有力。围绕项目落地破难题,将资源要素保障落实在行动上。截至目前,一是积极编制上报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编制上报成片开发方案2个,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目前省厅相关业务处室会签。二是上报用地报件17个,面积2,538.06亩,已获批11件,面积1,376.35亩。三是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2个,涉及建新区共12个地块,总规模407.40亩,上述2个方案已上报省厅审查,现未取得批准。四是为彻底消除“龙湖项目挖田造湖造景问题”,通过5轮的组织上报,目前农用地转用已于2022922日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已于20221018日由省自然资源厅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查中。

3.用好政策有作为,改善占补更扎实。区自然资源局及时捕捉各类资金和政策信息,超前谋划、抓住机遇、协调到位。一是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组织实施了2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2022年组织实施了6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目前8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2022720日市级下达马龙区8个项目资金12,439.00万元。二是全力推进指标入库工作,今年按照部级验收标准顺利审核入库项目9个,累计入库耕地数量指标1,123.57亩、水田规模指标4,671.96亩、粮食产能指标90.606万公斤,按照市、区“五五分成”原则,获得耕地数量指标561.78亩、水田规模指标2,335.98亩、粮食产能指标45.303万公斤,还清了水田规模指标倒挂388.5亩的历史欠账。三是因项目入库工作扎实,2022年市级分3次共计下达8个项目指标入库预拨资金10,521万元。四是充分挖掘增减挂钩潜力,千方百计用足政策,主动寻找商机,今年共流转增减挂钩结余指标571.41亩,收益14,590.43万元。

4.铸造品质促提升,城乡规划体系更完善。紧紧围绕打造“物流加工贸易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教融合基地、休闲康旅目的地”的发展定位,抢抓机遇,顺势而谋,一是始终把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现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最大限度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拼出预留用地规模。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十四五”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衔接工作,马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已经完成初步方案及规划文本的编制,2个专题研究和2个专项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二是统筹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三个转变”、破解“两难”、“34102111”工作法等措施,20224月底,在全市率先完成70个行政村规划编制任务,因工作扎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给予马龙 100万元奖补资金。三是组织项目规划业务分析会4次、专家评审会8次、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全区32个重点项目议题,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会议1次,审议12个重点项目议题,核发用地规划设计条件67份,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7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份,规划现场核实验收项目11个。

5.尽心尽力惠民生,群众权益更凸显。一是扎实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今年全区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67个,威胁人员1,479人,威胁财产13,106.00万元,区资源局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等防范工作,全年未发生因防治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灾事故。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依法维权机制,共接待及处置来信来访23起,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所有信访事项均得到了及时处理及答复,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履职尽责,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2022年截至目前,共办理不动产权证2,096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1,404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692份),房源信息查询1,958份,出具无房证明335份;为各抵押权人提供担保金额约3.92亿元,为各类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及国家有权查询机关提供查询2,200余次。

6.多措并举守红线,资源管理秩序更规范。一是马龙区全域稳定耕地面积为624,665.61亩,根据上级下达马龙区划定比例,综合考虑即将建设项目、村庄建设边界、城镇开发边界等因素,扣除碎图斑和不集中连片的稳定耕地,马龙区共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558,067.34亩,划定比例为89.34%,截至目前,划定成果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进行审查。二是建立耕地保护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请示区政府制定下发《耕地保护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多个文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倒查,细化到占地平方数严肃倒查责任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三是2021年度自然资源部共下发马龙区卫片执法图斑1,448个,监测面积10,784.4亩(其中:耕地5,043.81亩),通过实地核查及数据比对等方式,判定马龙违法图斑351个,面积1,286.59亩(其中:耕地548.05亩),违法占耕比例为55.56%。今年以来,针对马龙区违法用地存量,区自然资源局提前预判、超前谋划,通过拆除复垦、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以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收组件报批3种方式,有效地消除违法用地,根据2022117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曲资规〔202233号)情况,马龙区违法占耕比 14.17%,符合省自然资源厅不得超过15%的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督察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空间规划科、规划审查科、规划核实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和储量科、财务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曲靖市马龙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3.曲靖市马龙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地价评估事务所;

6.曲靖市马龙区规划服务中心

7.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鸣自然资源所;

8.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旧县自然资源所;

9.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过河自然资源所;

10.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王家庄自然资源所;

1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张安屯自然资源所;

12.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鸡头村自然资源所;

13.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通泉自然资源所;

14.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月望自然资源所;

15.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纳章自然资源所;

16.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大庄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曲靖市马龙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6.曲靖市马龙区地价评估事务所;

7.曲靖市马龙区规划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鸣自然资源所;

9.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旧县自然资源所;

10.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过河自然资源所;

1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王家庄自然资源所;

12.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张安屯自然资源所;

13.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鸡头村自然资源所;

14.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通泉自然资源所;

15.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月望自然资源所;

16.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纳章自然资源所;

17.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大庄自然资源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车辆账面数为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41,891,38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297,008.72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94,371.86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384,509.99元,增长50.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093,536.28元,增长51.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09,026.29元,下降74.2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土地储备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42,628,145.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1,860.82元,占总支出的3.37%;项目支出427,706,284.73元,占总支出的96.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461,883.33元,增长49.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7,756.42元,下降6.91%;项目支出增加148,569,639.73元,增长53.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安排的支出增加和土地储备项目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21,860.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1,160.28元,占基本支出的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0,700.54元,占基本支出的12.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706,284.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支出360,245,232.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四批次(红桥园区和小寨园区项目)用地报批,2021年第五批次用地报批费,2021年第八批次(旧县园区项目)用地报批,2021年第九批次用地报批,2022年第十一批次(红桥片区)用地报批;MG2022-56号地块土地成本返还,海生润新材料公司MG2021-04号地块土地成本返还,马龙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土地成本返还;阳光幼儿园对面5.22亩土地收储;云南蓝德化工有限公司土地项目收购,共收储土地2,782.2437亩。

2.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返还专项经费支出499,917.7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用以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3.增减挂钩相关技术服务费854,2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增减挂钩建新方案编制;增减挂钩项目监管平台一张图技术服务;增减挂钩项目图斑变更调查;2020-2022年增减挂钩地籍变更卫片图斑变更调查等相关技术服务费。

4.基站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基站维护。

5.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实基础工作,形成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开展评估工作;开展重大专题研究;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不动产确权发证专项资金支出145,684.00元,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技术文件编制、资料收集及整合,建立三调数据库。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1,657,751.00元。主要用于纳章竹园、月望猫猫洞国土综合整治、2022年市级投资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完善农田灌溉设施,使耕地能够得到有序灌溉,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水、路、田进行综合整治,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极大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调整结构及产业化发展,增减农副产品的社会供给量,增加农民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8.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2,293,5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马龙区旧县街道、王家庄街道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2,160,000.00元;2022年市级监测员补助33,500.00元;乡镇所地质灾害补助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41,77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64%。与上年相比减少29,523,295.72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分析土地储备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43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876,49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60,6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收储龙湖项目。

4.农林水(类)支出51,4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4%。主要用于收储龙湖项目。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5,695,84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2,038,098.76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00,000.00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657,751.00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851,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2018年马龙区旧县街道、王家庄街道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76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479.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85.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285.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765.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47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8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无公函不接待,致使接待费降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65.53元,增长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031.03元,增长2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65.50元,下降24.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3月,全区不合规公务用车资产权属认定时,分别划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各一辆,单位共新增3辆,致使养车支出增加,又因本年度单位新开工承建6个市级投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区涉及旧县、马过河、王家庄、张安屯等乡(镇、街道),组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公车的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549.71元,比上年减少145,359.15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节约,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制度,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9,437,060.27元,其中,流动资产62,850,817.15元,固定资产22,524,458.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061,777.00元,无形资产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030,938.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8,7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63,451.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352,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8,061.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83,451.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101111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