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5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研究拟定民政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局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政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取缔邪教组织,负责社团组织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申报、核拨相关经费,监督检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道路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上级养老服务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8.完成市民政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孤儿、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福利保障政策,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福彩销售等社会事务工作,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履行好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的职责。
2.推动各项民生项目落地。曲靖市中心城区马龙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现已完成项目规划、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6月底以前开工建设;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30户项目现已完成;鸡头村街道盛家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竣工;王家庄养老服务中心、马过河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可研、初设等环节工作,下步进入工程招投标阶段,预计8月份开工建设;王家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二层建设;马过河镇鲁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尚未动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2.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3,919,05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97,274.36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1,780.63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19,995.85元,下降3.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41,776.48元,下降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21,780.63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收到马龙区社保中心转入2022年1-5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收到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计核算中心转来联合工作经费以及马龙区税务局拨入代扣个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5,257,46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2,311.19元,占总支出的20.73%;项目支出43,805,152.95元,占总支出的79.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0,036.70元,下降3.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934,049.65元,下降77.71%;项目支出增加38,024,012.95元,增长657.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上年度均为基本支出,本年度在项目支出中核算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52,311.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17,799.15元,占基本支出的9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512.04元,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05,152.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马财预〔2022〕241号马龙区民政局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经费117,062.72元、马财社〔2022〕151号中央地名普查经费76,366.00元、马财预〔2022〕240号号马龙区民政局租赁房屋返还房租的专项资金5,000.00元、马财社〔2022〕135号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087,008.88元、马财社〔2020〕211号2019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0,000.00元、马财社〔2022〕001号老干部党支部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7,126.16元、马财社〔2022〕161号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800.00元、马财社〔2022〕28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92,000.00元、马财社〔2022〕185号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市级补助经费600,000.00元、马财社〔2022〕68号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200,000.00元、马财社〔2021〕293号殡葬改革惠民殡葬补助经费1,160,000.00元、马财社〔2022〕001号殡葬工作经费15,358.00元、马财社〔2022〕152号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54,863.00元、马财社〔2020〕211号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00.00元、马财社〔2022〕27号2021年民政事业(第二批)专项资金30,000.00元、马财预〔2022〕242号返还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130,000.00元、马财社〔2022〕179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级补助资金344,000.00元、马财社〔2022〕28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55,000.00元、马财社〔2022〕178号2022年市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150,000.00元、马财社〔2022〕161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0,000.00元、马财社〔2022〕68号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3,200,000.00元、马财社〔2022〕28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90,041.00元、马财社〔2022〕134号支持基层落实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05,400.00元、马财社〔2022〕178号2022年市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4,564,400.00元、马财社〔2022〕161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10,000.00元、马财社〔2022〕68号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2,560,000.00元、马财社〔2021〕118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080,000.00元、马财社〔2022〕28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600,000.00元、马财社〔2022〕28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75,800.00元、马财社〔2022〕178号2022年市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800,000.00元、马财社〔2022〕161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000.00元、马财社〔2022〕68号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救助资金2,400,000.00元、马财社〔2021〕80号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70,571.19元、马财社〔2022〕150号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19,600.00元、马财社〔2020〕7号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100.00元、马财社〔2022〕158号、176号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96,400.00元、马财社〔2021〕217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1,860.00元、马财社〔2022〕157号2020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儿童之家建设补助资金120,000.00元、马财社〔2022〕146号高龄老人补助资金237,39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30,51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3%。与上年相比减少2,360,492.48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导致收入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741,53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2%。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费2,726,138.82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费76,366.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12,008.8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17,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9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0,762.85元、儿童福利费905,800.00元、殡葬费1,616,000.00元、养老服务费357363.00元、其他社会福利费130,00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费3,488,38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4,645,00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0,209,841.00元、临时救助600,0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315,800.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0,000.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45,304.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0,762.85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55,03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6,096.04元、事业单位医疗39,319.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304.1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66.71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834,65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4,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4,348.00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19,60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00.00元,支出决算为84,918.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633.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2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00.00元,支出决算为84,918.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81.94元,下降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33.06元,增长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15.00元,下降14.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逐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加油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611.26元,比上年减少1,475,304.73元,下降7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主要是办公费减少、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8,250.00元、公务接待费49,285.00元、劳务费227,200.00元、工会经费35,863.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13.06元、其他交通费用100,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6,578,826.84元,其中流动资产3,255,306.21元,固定资产23,323,52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4,216.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8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3,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3,1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3,1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公共卫生领域具有根据外部效应和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501111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