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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09-26 16:48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配合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组织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到马龙(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规划、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口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98人,完成计划任务1550人的103.1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12人,完成计划任务300人的10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4人,完成计划任务200人的107%。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41个,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62万元。就业补助资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450人,已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44.00万元;认定扶贫车间4个,发放扶贫车间补贴12.00万元。2022年共为188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82.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53.00万元,扶持232人创业,带动就业62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23户的104.04%。开展技能培训2,600人次,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500人次。

2.坚持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抓手,着力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截至2022年底,全区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共参保15.68万人次,上年同期参保人数15.42万人次,同比增长了1.69%;累计收缴保费及职业年金25,813.55万元,上年同期累计收缴保费及职业年金25,428.8万元,同比增长了1.51%;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6,711.26万元,上年同期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3150.72万元,同比增长了15.38%。一是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全区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7470人,收缴保费21,534.43万元,支付待遇24,156.3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9,670人,上年同期参保8,062人,同比增长了19.95%;收缴保费8,276.20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8,112.00万元,同比增长了2.02%;支付待遇6,901.18万元,上年同期支付了6,268.00万元,同比增长了10.1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700人,上年同期参保5,669人,同比增长了0.55%;收缴保费11,768.23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11,897万元,同比增长了-1.08 %;支付待遇12,985.17万元,上年同期支付了10,456万元,同比增长了24.19%。职业年金完成收入2,842.21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2,593.00万元,同比增长了9.6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2,100人,上年同期参保101,773人,同比增加了0.32%,参保缴费人数70,197人,共收缴保费1,490.00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1,468.8万元,同比增长了1.44%。为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以及55岁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27400人共计4,104.00万元,上年同期发放了3,875.43万元,同比增长了5.9%;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1,176人次共计166.00万元,上年同期支付203.30万元,同比减少了18.34%。二是统筹推进工伤、失业保险工作。实现工伤保险参保25196人,上年同期参保24,919人,同比增长了1.11 %,收缴保费794.91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730.00万元,同比增长了8.89%;支付待遇1,549.91万元,上年同期支付了1,082.99万元,同比增长了43.11%。完成失业保险参保14,096人,上年同期参保13,764人,同比增长了2.41%;收缴保费642.00万元,上年同期收缴了628.00万元,同比增长了2.23%;支付待遇1,005.00万元,上年同期支付了1,265.00万元,同比减少了20.55%。三是稳步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083人,2,057人已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并对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待遇核发。

3.坚持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才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是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年全区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岗位19个,办理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34人,均为少数民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9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9人。自行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2人未报到)。二是切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岗位聘任、调配工作。全区2021年度考核事业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应参加人数为4,122人,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为4,121人(其中机关工勤136人,事业人员3,985),评出优秀等次651人,合格等次3,397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等次5人,不定等次67人,未参加年度考核1人,连续3年度考核为优秀记功人员共有56人;2022年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3,945人,其中聘任正高22人,副高1,613人,中职1,188人,初职849人,工勤岗238人;共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154人,其中:区内单位内部调动120人,区内调动30人,区外调入11人,调出区外12人。2022年事业单位共招聘、安置69人,其中:委托公开招聘录用18人,招聘录用公费师范生11人,特岗教师转编17人,自主招聘研究生13人,三支一扶录用7人,退役士兵安置3人。办理事业单位退休手续80人,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101个。顺利完成了首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7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了职员等级(其中晋升七级职员5人,晋升八级职员2人),并落实了待遇享受。进一步稳定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调动激励了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及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成2021年度全区评审通过(考核认定)人员的全省在线统计工作;出台马龙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按计划时间适时开展职称推荐、申报、评审工作。2022年共推荐申报正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304人,中级职称118人,评审初中职称83人。在云南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型学徒制,共有389人参加新型学徒培育。推荐上报专技人才类3名、技能人才类1名参评2022年享受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组织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组织申报云南省技术能手1人。

4.坚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载体,着力提高源头综合治理能力,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劳动网厅注册643户,新开户注册企业72户,新签劳动合同6,892人,续签3,966人,解除(终止)6,346人,历史合同导入40人,变更433人,合同签订率96%。企业集体合同41份,覆盖企业122家,涉及职工7,855人;区域性集体合同6份,覆盖企业76家。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组织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执法检查,做好各类劳动监察案件查办,对55户各类用工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涉及劳动者0.24万余人;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推行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办理欠薪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1,060人,被拖欠的1,120.00万元已全部为农民工追回。三是积极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7件,调解案件161件,调解率77.78%,法定时效内全部结案,劳动人事争议结案率为100%。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46.00万元。为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四是工伤认定工作提速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对工伤认定全过程实行内部控制制度,并着力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提速办理工伤认定,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提速为“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也由60日召开一次提速为每30日召开一次。1-12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10件;通过现场查看、知情人调查,电话询问核实等方式,工伤调查面达80%以上;全年共召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11次,认定工伤206人(含死亡2人,职业病2人),不予受理2件,中止1件,依职工申请撤销1件。其中:企业180人,行政事业30人。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胜诉1件,胜诉率100%。行政调解工伤争议信访案件1件,为受伤职工协调补偿金17.6万元。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服务好全区工作大局,各阶段性工作任务有效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劳动力95,963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68,144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22万人的109.55%;其中省外转移10,809人,完成目标任务10,800人的100%。脱贫劳动力总数11,217人,累计转移脱贫劳动力7,955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300人的126.26%,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1,564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400人的111.7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3、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4、工伤保险科;5、养老保险科;6、事业单位管理科;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8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曲靖市马龙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3.曲靖市马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曲靖市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

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统一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人员超编原因:我单位在2018年机构改革时,行政编制数被核减了,以当年实有人数不符,故行政编制一直超编。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648,71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9,283.24元,占总收入的98.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9,434.24元,占总收入的1.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5,287.29元,增长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5,853.05元,增长11.71%;其他收入增加99,434.2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三支一扶”人员上级补助的资金,其他收入的增加是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648,717.48元。其中:基本支出8,128,193.37元,占总支出的93.98%;项目支出520,524.11元,占总支出的6.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5,287.29元,增长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2,613.18元,增长12.03%;项目支出增加122,674.11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三支一扶”人员上级补助的资金,其他收入的增加是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8,193.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2,613.18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三支一扶”人员上级补助的资金,其他收入的增加是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1,093.61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7,099.76元,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524.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674.11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中央和省级“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增多。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马财社〔20222号一般公用经费99,434.24元,主要用途是公益性岗位补助;马财社〔2022149号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培训及管理经费3,265.00元,主要用途是单位公用经费;马财社〔2022153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培训及管理经费29,950.00元,主要用途是单位公用经费;马财社〔20221432022年在岗“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补助资金93,337.27元,主要用途是“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马财社〔20222号曲靖市马龙区2021年度三支一扶人员省级补助资金136,314.00元,主要用途是“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马财社〔20221862022年度三支一扶省级专项资金119,725.50元,主要用途是“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马财社〔20222号“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经费38,498.10元,主要用途是“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28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增加895,853.05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三支一扶”人员上级补助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3,1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人社局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等支出5,447,846.96元,日常公用经费590,314.76元,城乡养老保险协办员工资360,000.00万元,退休补助158,400.00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1,086,592.8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66,04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人社局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40,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人社局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5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5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年初预算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94.00元,年初预算22,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制度,降低了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9.93元,增长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0.93元,增长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人事人才、工伤认定等工作检查调研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稍微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核查追缴,农民工工资保障监察、人事人才管理工作、工伤认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社会保险核查追缴,农民工工资保障监察、人事人才管理工作、工伤认定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099.76元,比上年增加175,103.79元,增长45.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经费来源少没有在21年内支出,导致很多经费报账在2022年才支出,所以2022年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和城乡养老保险协办员的劳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0,588,820.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9,070.11元,固定资产9,147,75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5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24.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9,824.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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