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32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3.统一水资源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助调处部门间和乡镇(街道)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抢险应急工作,并承担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曲靖市马龙区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完成市水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石岩水库新建、鲁谷水库新建、瓦窑箐水库新建、黄草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马龙河下营段河道治理工程。
2.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马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马龙河马过河段、马龙河小桥河段、马龙河白塔河段河道治理,班庄水库新建、大冲水库新建,五里箐水库扩建,黄草坪水库、松溪坡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水利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水网建设大盘子。
3.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精神,把河长制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压实各级河长职责,提高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4.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管护体系、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等,通过购买社会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科技+服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预警监测能力,落实水库规范化管理,在全区逐步构建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20座小(一)型,192座小(二)型水库管理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机关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内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资产财务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曲靖市马龙区水政监察大队、组织人事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水利规划设计站
2.曲靖市马龙去农村水利站
3.曲靖市马龙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4.曲靖市马龙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5.曲靖市马龙区河长制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811,58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11,588.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514,308.14元,下降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514,308.14元,下降41.3%,主要原因分析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469248.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4,702.54元,占总支出的7.31%;项目支出149664545.5元,占总支出的92.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157405.78元,下降29.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79,846.39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提高和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减少63157405.78元,下降29.68%,主要原因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4,702.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38,891.18元,占基本支出的7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5,811.36元,占基本支出的2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6454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9584898.1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130305水利行业业务管理79647.38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305水利工程建设46384489.12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300000.00元,黄草坪除险加固工程4152000.00元,瓦窑箐水库建设工程9066895.00元,和田、龙王庙等水库除险加固3213752.00元,黄草坪水库至马龙湖连通工程57045.75元,马龙县大石岩水库建设工程12432664.45元,鲁谷水库扩建工程10887301.92元,马龙区大石岩水库、瓦窑箐水库专项债券发行费用和老黑龙潭调水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其他地方自行试点收益专项债券还本付息6274830.00元。高效节水工程、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和黄草坪水库至马龙湖连通工程,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他工程还在建设中;
2130310水土保持30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资金,该规划已经编制完工;
2130315抗旱2408659.00元,主要用马龙区大庄抗旱应急调水工程项目的建设、从纳章龙河和大庄的棠梨冲抽水到马龙主城区的抽水电费,抗旱应急调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3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8141750.00元,其中: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17261750.00元;河湖管护80000.00元;马龙县马龙河综合治理工程400000.00元;松溪坡、桃园小流域治理和公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400000.00元。以上工程大部分均已经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县鲁谷水库扩建工程26000000.00元,马龙县大石岩水库工程32000000.00元,马龙县瓦窑箐水库建设24000000.00元。目前鲁谷水库扩建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11,58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09%。与上年相比增加485,691.86元,增长1.1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和工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9,4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费、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52,43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41,018,98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3%。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人员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江、河、湖、坝塘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0,6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抗旱防汛抢险、项目建设、公务活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等相关上级指导、检查、验收和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5,811.36元,比上年增加2,087,922.48元,增长552.5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把以前由乡镇街道管辖的水库管理员和河长保洁员的工资补助统一收到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统一管理和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区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水库和河道管理员工资补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87949545.66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70162.54元,固定资产34639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4015411.12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249636.85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02.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07.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902.8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详见附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9.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3201111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xls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