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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为主,面向村(居、社区)群众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应急急救、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工作,包括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
4.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工作,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中医药服务、常见病产科处理、常规及简单生化检验、X线、心电图、超声检查、康复治疗、转诊服务等。
5.负责辖区内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承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6.负责辖区内的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包括常驻人员和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指导村(居、社区)和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筛查、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部、内外儿科、妇产科、功能科、药剂科、口腔五官科、中医科、计划生育服务科、财务后勤科。本单位属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九不准”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及时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各项工作总体进展良好。
2.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了满足我乡医疗诊治与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医院派选1名临床医生到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规培;一名业务副院长和一名药剂科人员到卫生健康局跟班学习,一名中医科医生到区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其余在院职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培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守护人民健康。
3.继续落实“七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巩固创文成果,积极宣传开展健康促进医院相关工作。
4.在2023年完成放射科的建立,扩大人才队伍,新进编制医护人员,在原基础上继续发展中医特色科室,增加诊疗服务项目。
5.加班加点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开展日常工作,完成全乡老年人体检,联合各村委会动员宣传,按质按量完成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卫生室的督导,争取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慢病管理工作,强抓疫情疫情防控不松懈。
6.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知识讲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让临床医生有更多的进修学习机会,以便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8.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对职工的监管和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非编管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4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89万元,下降16.11%,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3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动,上级补助分配至财政部门科室,未分配到我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89万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动,上级补助分配至财政部门科室,未分配到我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3.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7万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动,上级补助分配至财政部门科室,未分配到我单位。项目支出17.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8万元,原因分析:增加基本药物制度、遗属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项合计17.4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镇卫生院160.5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
5.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4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6.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4.2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3.45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6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26万元)。
10.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万元,项目支出0.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89万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3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动,上级补助分配至财政部门科室,未分配到我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共有2个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合计17.49万元。1.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0.23万元;2.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承担4.26万元;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13万元。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乡镇卫生院:是指县级或乡镇级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资产总额424.07万元(净值282.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03万元,固定资产412.98万元、净值243.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5.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33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46.4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6.8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2.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云人社〔2020〕127号)文件。
2.《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曲靖市财政局文件》(曲卫健发〔2022〕46号)文件。
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健康委员会文件》(曲财社发〔2020〕243号、(曲财社发〔2014〕37号)文件;《马龙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马医改〔2011〕2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遗属生活补助。
2.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区级基药零差率补助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遗属生活补助。
2.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1.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0.23万元。
2.基本民生类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承担4.26万元。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承担13万元。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实施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合理安全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安全运行。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卫马鸣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