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荒(石)漠化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公益林及商品林培育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拟定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地、草地、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 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 经济发展。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2.0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24.26%、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8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6%、森林蓄积量31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25.58%。
1.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和增绿扩绿。完成中央财政补贴造林3000亩,投资148.08万元;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1000亩,投资66.01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东绕城公路取缔圣诞树地块改造试点165亩,投资195.78万元;完成黑泥大山和姚家园等城市面山林中空地补植和施肥除草500余亩。
2.开展草原保护与修复。坚持全面保护、系统治理,开展草原常态化监测,实施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00亩,投资18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草种基地建设1000亩,投资200万元,着力解决全市草原生态修复中草种供种能力不足问题。对全区范围内草原实施监测,投资15万元。
3.持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持续增加天然林资源总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森林管护总面积133.72万亩,现有林管员73人、护林员463人。完成野生动肇事核定理赔7.66万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9起,处罚19人,收缴罚金45.59万元。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及补偿面积56.18万亩,应兑现资金870.79万元;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国有林管护面积13.26万亩,投资126.44万元。
4.有效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加强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系统建设、防火物资储备、防火隔离带等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全区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的安全事故,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指标均达到市人民政府要求。编制组织实施《曲靖市马龙区森林防火规划》,新建防火通道11条,路线总长63.6公里,预计投资4507.09万元;组织开展《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66.1万亩,完成松切梢小蠹虫无人机喷药防治实验3万亩,投资30万元。
5.稳步推进林长制改革。在全市率先组建林长制办公室,起草《马龙区林长制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打造“网格化护林+APP巡山+大数据管理”智能化源头管理模式。坚持先行先试,在王家庄街道率先开展全区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探索可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管理新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全区林长制改革,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6.持续抓好“我为子孙留点绿”行动。深入巩固“森林马龙”建设成果,纵深推进“我为子孙留点绿”行动。完成义务植树基地样板建设11个,补植补造13.65万株;建设精品绿色村庄54个;建设特色经济林10块3000亩;绿化水系500亩;改造提升绿色通道215.5公里。
7.开展森林督察和毁林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林草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推行“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林草资源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天上看、地面查、网络传”森林督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重点违法领域问题监管,强化森林督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抓好森林督察和毁林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查处整改,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森林督查和毁林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以“最严格”要求建立健全全区森林督查和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完成2021年森林督察112个疑似图斑,涉及林地1367.37亩,全区涉及森林督察违法图斑22个的数据核实上交、案件处罚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完成对199个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疑似图斑,涉及林地3778.95亩,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数据审核上交。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恪守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2021年,区林草局单位为群众办实事2件,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群众办实事10件。从严从实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整改,按时做到问题整改清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及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区委、区政府纪律作风整治有关要求,强化日常提醒和日常监督。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典型案例16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深入检视对照、切实警示警醒。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签订《马龙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3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1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4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3.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73万元,下降5.44%,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上级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01万元,占总支出的95.65%;项目支出102万元,占总支出的4.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39万元,下降7.08%,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89万元,下降9.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50万元,增长83.7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用于马龙区国有林场林区管护房建设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2万元,用于马龙区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8.39万元,增长7.08%,减少原因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病故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生育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28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3%。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退耕还林补助支出;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13.86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支出;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6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3%。
2130201行政运行271.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85.74万元、津贴补贴140.81万元、奖金7.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4万元、办公费3.3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1万元等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746.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261.31万元、津贴补贴310.54万元、奖金21.39万元、绩效工资1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47万元、办公费48.63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0.91万元、会议费2.5万元、公务接待7.5万元、遗属补助5.25万元、工会经费1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万元、福利费0.95万元等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34.8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18.5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马龙区国有林场林区管护房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2210201住房公积金89.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3万元,下降2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8万元,下降3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万元,下降16.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54.55%;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占4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救、项目规划检查林业案件处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9.73万元,下降39.25%,主要原因是个人生产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经费、车辆运行、个人生产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0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6万元,固定资产382.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 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3.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3.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