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401000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全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知识产权、水务等领域犯罪侦查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协调、监督所辖林区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并可受理所辖林区派出所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4.直接受理全区林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珍稀动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
5.负责全区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6.负责办理、查处全区林业治安案件等工作。
7.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厉打击生态和环食药侦领域违法犯罪,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稳定可控。
(1)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职责新任务。马龙区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市区机构改革号召,积极作为,主动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新职责新任务。于2021年9月30日挂牌成立“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环食药侦犯罪侦查大队”,承担着打击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森林草原领域犯罪等职责,同时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职责与打击食品药品、商品犯罪等职责进行有机整合,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模式运行。马龙区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辅警以此背景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转变执法理念,一如既往做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主动适应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商品犯罪方面的职责任务,主动学习环食药侦领域内的业务知识,为下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贡献力量。
(2)结合辖区治安特点,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生态和环食药侦领域社会治安秩序。坚持“侦查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和“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遏制涉林刑事案件和环食药侦领域内刑事案件,2021年先进开展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护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行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扫黑除恶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打击破坏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采石采沙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占乱挖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等。2021年,森警大队查处刑事案件9起,协助林草、环食药等部门办理案件50余件。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间共出动警车80余辆次、警力200余人次,查处违规野外用火5起。
(3)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倒查每一起案件质量,以督促改,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森林警察大队严格按照分局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把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2021年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总结经验教训。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让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森警大队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注重执法质量提升,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坚决做到不以罚代法、以罚代刑,不降格处罚。完善刑事案件办理与公安内网警务综合平台的同步录入,接受上级公安警务监管,完善执法办案程序,做到一案一卷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2021年,森林警察大队加大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力度,从日常会议集中学习,会下自学、到现在的墙体文化建设上都下足了功夫,彰显了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只有每个党员干部都做到不因一己私利而失信于民,不因一时妄为而失德于民,管得住手脚、扛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才能把自己锻炼成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才能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成为现实。坚持标本兼治,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2021年,开展专题学习12余余次,开展党风党纪党史学习教育20余次,参加分局组织的警营夜校集中学习27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强调纪律作风,使森警大队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敬畏感。营造廉政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设计打造了廉政文化走廊,以融入式理念寓理于物、寓情于景,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教工作动态。
3.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在分局各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带领下,森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积极投入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为确保此项工作走深落实,森警大队专门成立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利用下班时间自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警示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等等,到目前为止,除参加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本部门同时也不定时召开了20余次的相关学习会议,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次,4次交心谈心活动,2次自查事项报告,目的是让全体民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的意义和目的,认清形势,放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自身存在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从而轻装上阵,努力工作,更好回应党和人民的期盼。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森林警察大队共发现一案件办案不规范问题,后分局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4.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cop1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安保维稳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建党100周年、cop1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安保维稳工作中,先后派人支边疫情高风险地区、抽调人员在cop15期间堵卡设防、到人员密集场所支援工作人员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等工作,无不彰显出森林警察大队的担当责任意识。24小时的坚守,不抱怨、不气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政治情怀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cop15安保期间,一名辅警受到市公安局表彰,一名民警、一名辅警被分局分别给予了表彰,森林警察大队荣获集体嘉奖1次。这些成绩的前后,是党和人民关心关爱的结果,是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森林警察大队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为党和人民交上一分满意的答卷。
5.宣传工作。公安信息平台60余条、公安要闻和警务动态7条、警协论文1篇、对外宣传3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5万元,增长11.36%,增加的原因是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61%;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0.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0万元,增长4.04%,增加的原因是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万元,增长6.27%,增加的原因是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3%。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1.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3.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中央、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经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80万元,增长4.04%,增加的原因是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7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7%。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245.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53.38万元、津贴补贴141.48万元、奖金4.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17万元、办公费3.44万元、公务接待0.15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4.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等支出;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支出7.94万元、办公费支出0.06万元;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16.8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办公经费支出16.84万元;2040222特勤业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特勤业务支出7.94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1.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工伤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2210201住房公积金14.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2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预算的4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29万元,下降5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6万元,下降5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74.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万元,占96.47%;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3万元,增长105.66%,增加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资产总额51.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8万元,固定资产38.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马龙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