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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相关口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2.负责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的实施。
3.负责城市建成区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及市场开发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4.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区域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负责拟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7.负责对建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执法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8.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9.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治区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持续抓好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加大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宣传力度。
2.按照智慧城管建设要求,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和国家标准,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打破城市管理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补互通,逐步实现网格管理、联合执法指挥调度、网上办事服务、监督考核、信息共享等系统功能,使城市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精准管理”、“智能管理”。
3.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推进马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
4.按照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实现文明入心,全力营造人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6.继续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持续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各种违章占道、违法摆摊、乱摆乱放等行为,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是继续加强建筑砂石、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施工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门前五包”整治工作力度,建立齐抓共管、监督及通报机制,让“门前五包”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四是持续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清扫保洁力度,大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7.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对各建设施工工地进行管理,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超编车辆为执法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5.14万元,下降28.6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部分资金财政未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8万元,占总支出的79.52%;项目支出334.69万元,占总支出的2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83.06万元,下降35.0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部分资金财政未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88万元。上年对比减少453.28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算资金减少;二是部分资金财政未拨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78万元,下降56.2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部分资金财政未拨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综合管理资金314.6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支出。
2.管道天然气初装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气安装户数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83.06万元,下降35.0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部分资金财政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53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5%。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创文工作支出、垃圾清扫清运、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河道打捞等城市综合管理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2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占49.88%;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50.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54万元,减少362.45万元,下降57.26%,主要原因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2775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77万元,固定资产1693.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68.5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25115.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