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依纪提出问责建议或意见,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力。
3. 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国家、省、市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法提出处置建议或意见。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等。
9.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坚持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两个维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做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2.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严格抓好《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区纪委书记定期与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谈话》《区纪委与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选取部分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
3.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就业创业、涉农资金、涉农项目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4.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监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以王家庄街道王家庄和永发社区、鸡头村吴官田社区、通泉街道乐熙社区为试点,在全区推广建立乡贤工作站。试点1至2个村(居)委会推广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三务公开”机制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进“清风马龙”建设,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
5.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清晰明了的制度导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奢靡享乐问题,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防严惩“低级红”、“高级黑”。
6.持续深化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担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标前标后全流程监管。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严肃换届纪律,过细过硬做好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7.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已有的廉政教育室、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廉政文化长廊开展干部思想文化教育。用好典型案件资源,深入开展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次“场景式”警示教育、编印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展播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五个一”活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借助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身边好人评选平台,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实施全员培训培养计划,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实行主办人制度,为有抱负、有情怀、想干事、能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实现线上线下并行。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开展访家属、访亲友、访邻里“三访”活动,依规依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龙区纪委监委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78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1.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4.85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2020年底在职人员73人,2021年底在职人员80人,在职人员增加了7人。2.省级指定专案办案成本增加,2020年无省级指定专案,2021年省级指定专案1个。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6.7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7%;项目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85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2020年底在职人员73人,2021年底在职人员80人,在职人员增加了7人。2.省级指定专案办案成本增加,2020年无省级指定专案,2021年省级指定专案1个.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委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85,增长14.9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2020年底在职人员73人,2021年底在职人员80人,在职人员增加了7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龙区纪委监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万,增长37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无省级指定专案,2021年省级指定专案1个。增长经费为指定专案办案成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85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增加,2020年底在职人员73人,2021年底在职人员80人,在职人员增加了7人。2.省级指定专案办案成本增加,2020年无省级指定专案,2021年省级指定专案1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148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主要用于;
20111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4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3.73万元,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公用经费366.75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案件成本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基本支出50万、项目支出80万。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12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57万元。离休费14.81万元,退休生活补助5.7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6万元用于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3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210)8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2.47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8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5万元,用于工伤保险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221)8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61万元,增长8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76万元,增长16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报废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原执法执勤用车云D6JW07因年久陈旧已无法修复正常行驶,报区委及区财政局批准后报废原车,新购一辆,购车价24.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1万元,占72.34%;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2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71万元,购置车辆1辆。更新报废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原执法执勤用车云D6JW07因年久陈旧已无法修复正常行驶,报区委及区财政局批准后报废原车,新购一辆,购车价24.7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是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2辆。主要用于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92万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在职人员增加、新购执法执勤用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33万元、印刷费18.75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3.96万元、差旅费31.26万元、维修维护费23.56万元、租赁费1.56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2.46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35.6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70.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4.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纪委监委资产总额27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76万元,固定资产244.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2201111
4-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