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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研究拟定民政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局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政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取缔邪教组织,负责社团组织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申报、核拨相关经费,监督检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道路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上级养老服务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8.完成市民政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继续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工站建设管理,整合服务功能,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幸福指数。
2.深化殡葬改革。紧盯三个100%的目标不动摇,积极倡导和鼓励生态安葬。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沟通请示,做好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3.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社会福利政策。
4.推进基层政权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继续做好村组干部资格联审工作;做好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管理工作;抓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不断提高市域社会化治理能力;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
5.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压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职责,提升服务质量。
6.强化机关自身建设。继续抓实抓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巩固文明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成果,增设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现马龙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曲靖市民政局机关本级内设8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党建科),负责各项民政管理工作;2个下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儿童福利院、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统一由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编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60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3.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6.70万元,下降12.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根据马财社〔2020〕35号拨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且本年度无剩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71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8.64万元,占总支出的89.89%;项目支出578.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01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去年度财政资金下达支付,部分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已支出,去年还剩余112.85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及12.85万的孤儿补助结转,本年度财政无应返还额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5.97万元,下降13.41%。主要因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4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还剩余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及孤儿补助结转,本年度财政无应返还额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4.01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2020度财政资金下达支付,部分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已支出,去年还剩余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及孤儿补助结转。本年度财政无应返还额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其他生活救助等;
2.卫生健康支出15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3.住房保障支出2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2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3.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逐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占37.42%%;公务接待费支出5.77万元,占62.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加油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5.7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上升8.45%。主要原因分是本年度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67.21万元、印刷费0.02万元、电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委托业务费112.05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资产总额234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53万元,固定资产1777.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指公共卫生领域具有根据外部效应和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