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301000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人民防空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房制度改革、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管理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2.承担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路灯建设管理工作。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价等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企业资质管理及报批工作。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
7.制订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马龙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三区一地”发展目标,按照“曲沾马一体化”发展战略,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编制曲靖市马龙区“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立足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1.全力抓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2021年计划实施城市重点项目10个。续建1个,安厦•盛水湾财富中心已完成地下室施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计划2022年10月底主体完成。新建项目6个,龙海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保、水土保持、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报批。九曲文河文旅商业街计划10月底完成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招商引资入驻商户10家。云龙北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详细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查,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云华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已完工投入使用,正在进行招商。马龙区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报批土地、林地手续。龙翔路东段于2021年8月26日已开工建设。前期项目3个,欢乐星城项目,建设酒店5万平方米,拟建酒吧街、爨文化博物馆、康养谷等,目前正在做前期方案。金叶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方案及成本核算,提出3种与曲靖呈钢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的资金合作方案。龙西路(沙沟桥至云龙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道路线型方案已确定,可研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桥梁鉴定工作。
2.全力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新旧管网搭接及1000立方米调节水池施工。二是在建九曲文河、星乐山水苑2个游园、面积1万余平方米,已建成小绿地4块、面积 2588平方米,在建 3块、面积 6500平方米。三是投资84.47万元完成中医院门口至潘马路路口段道路修补。四是投资40.68万元完成龙泉东路(中医院至麒马大道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设。五是完成马龙河、横山河的亮化工作。
3.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一是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全区商品住宅价格总体平稳,销售均价为4831元/㎡,同比上涨5.3%。二是全面推进22个小区864户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三是强力推进东郡明珠二标段烂尾楼项目复工复产,目前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98%,计划10月底进行工程预验收,12月中旬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四是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9户,发放金额10.584万元。五是农房抗震改造全面启动,第一批750户已完工,第二批150户准备下达各乡镇、街道实施。
4.全力抓龙湖整改工作。龙湖整改工作累计拆除13栋永久性建筑物、龙骨、栈道及景观平台40.9亩,栏杆2825.49米,移除树木17000余棵;全面完成复耕任务,累计复耕1131.76亩,复耕比例为占耕面积1774.19亩的63.79%,超上报自然资源部计划复耕面积1113.12亩18.64亩,提升复耕比例1.05个百分点,并按照节令种植玉米、荞、土豆等农作物,且长势良好。
5.全力抓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27个,建筑面积计35.68万平方米,安全受监率100%,安全态势可控。二是共受理质量监督工程42项,面积70.76万平方米,质量事故可控。其中:新开工项目25项,面积29.67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9项,面积8.23万平方米。三是今年共受理16个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已全部验收,出具16份验收意见书。四是全区12家建筑企业发展态势良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车辆超编主要是园林绿化局并入业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11471.01万元对比减少6376.31万元,下降63.76%,主要原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改造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3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万元,占总支出的17.54%;项目支出4,317.05万元,占总支出的82.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1206.59万元对比减少6025.34万元,下降53.51%,主要原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改造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2万元。与上年1306.24万元对比减少388.04万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为:创文工作结束,本年度减少创文资金拨付导致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7.05万元。与上年9954.35万元对比减少5637.3万元,下降56.63%,主要原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改造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
1.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体项目工程款。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支出3074.7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621.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补助。
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2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上年2960.27对比增加2134.43万元,增加72.10%,主要原因为:增加拨付以前年度市政建设工程款、龙湖整改专项资金导致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76万元;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5.49万元;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88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节能环保(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支付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款;
4.城乡社区(类)支出3,58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5%。其中基本支出509.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9.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43万元;项目支出3074.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龙湖项目资金802万元,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保障性住房管护补助资金90万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205.3万元,支付金叶路道路修建补助资金100万元,支付城区污水管网疏通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支付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范围内公共路灯维修)经费、曲靖滇池水务政府水费补贴经费、路灯绿化管护经费814.6万元,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贷款利息32.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8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47.29万元;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76.08万元,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4.71万元;支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21.15万元,支付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资金32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预算的4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5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39.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完成预算率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完成预算率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占49.83%;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占50.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文改造、路灯及绿化管护、脱贫攻坚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协调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指导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5万元,与上年512.9万元相比,减少476.85万元,减少92.97%,减少主要原因为:创文工作结束,本年度减少创文资金拨付导致减少。机关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办公费等费用8.86万元;差旅费0.53万元;水费、电费1.03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工会经费7.60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7.97万元;与上年512.9万元相比,减少476.85万元,减少92.97%,减少主要原因为:创文工作结束,本年度减少创文资金拨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307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0.63万元,固定资产1259.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281.92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12039.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3.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53.35平方米,账面原值178.6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