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镇发展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城市综合管理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抓落实,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全力以赴打好“十四五”开局之战,以优异成绩迎接了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投资拉动,经济运行平稳有序。从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再到行业部门、社区,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企业,争取投资,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2021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2.955亿元、出数2.985亿元,库内余额1.28亿元,圆满完成2021年区委下达固定资产入库出数任务。完成招商引资2.82亿元,其中省内1.44亿元,省外1.38亿元;2021年,实现税收收入371万元,其中41.5万公斤烤烟税收153万元、其他税收218万元,圆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二)聚焦主责主业,基层基础全面过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基层队伍战斗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一是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顺利完成社区“两委”换届和“缩面提标”工作,5个社区共选举产生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3人,书记、主任一肩挑5人,交叉任职17人,居民小组支部书记、组长40人,并将农科员、计生信息员、社保协办员等23“大员”的服务职能集中在社区“两委”身上,选优配强了社区班子,实现了社区干部待遇、职业化、服务群众效率和能力“三个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把“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评选推荐先进榜样,组织开展红色活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45枚,选树区级“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先后有2名党员干部分别获马龙区“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优秀奖、“学习强国·党史知识”竞赛学习达人三等奖,微党课竞赛获全区一等奖和三等奖,街道获马龙区庆祝建党100周年歌咏比赛一等奖、“学习强国”先进集体奖、“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优秀组织奖。聚焦“急难愁盼”问题,街道、领导班子、社区党组织、党员累计梳理并办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678条,办结率达100%,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也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关系。
(三)积极争取项目,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为补齐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年初建立了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梳理重点项目36个,投资额达3.2亿元,通过定期会诊,督进度促落地。投资380万元完成渣子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投资349.38万元完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投资75万元完成敬老院食堂改扩建,投资40万元完成小塘尔坡8.9亩“旱改水”项目,投资300余万元完成谢家冲、小龙井、黑土地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74.4万元实施了牛源体系建设项目,新集镇二期24套商住楼、开拓冲和崔袁二冲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也顺利推进,预计投资1500余万元的张安屯农机加油站将于今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了上亩旗“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63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2000亩国土提质增效、珠江水系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而且大张安屯拦河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乡推进等项目也还在积极争取中。
(四)强化产业培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突出“精细管理、链条延伸、提质增效”的发展重点,进一步巩固烟、粮的支柱地位,发展壮大鱼米特色产业。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余万元修建小河拦河闸1座,发动群众疏通灌溉沟渠40余公里,对损毁严重的沿口干支渠,投资20余万元组织小型机械完成300余米土方开挖、150余米挡墙支砌和三面光防渗施工,保障了农业灌溉用水。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农旅产业。引导农户种植烤烟3074亩,完成烟叶收购量41.5万公斤,均价31.72元,上等烟比例达74.35%,实现产值1316.56万元。立足擦亮“鱼米之乡”品牌,持续做优做强鱼米产业,今年金丰源家庭农场生产的张安屯大米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在全国优质渔米评比推介活动中荣获银奖。以牛源体系建设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收回鸡街子原撤乡并镇的乡镇企业用地约46.85亩,用于发展肉牛养殖产业项目,采取“以党建为引领,扶投公司为平台,社区党总支为主体,牛犇合作社为单元,带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逐年扩面带动种植业、养殖业转型发展,为辖区群众持续增收注入源头活水。
(五)狠抓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提档升级。一是以巩固创文成果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对照“四有四无”标准,把人居环境提升和文明村与文明社区创建、创文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创评、“我为子孙留点绿”三年行动等工作一起统筹起来抓,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新建公厕4座,拆除旱厕165座,新建、改造并验收农村无害化户厕255座。完成荒山造林830亩,义务植树4.1万株,补植补造3万株,村庄绿化栽种山楂树0.15万株。严格落实“消除存量、杜绝增量”工作要求,强化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管控,无新增违法用地现象。二是以典型示范引领文明新风尚。大力开展省级卫生村、文明社区和文明村创建,街道创成省级卫生乡镇和区级文明单位,小河和兔街社区创成市级四星级文明社区,张安屯、中屯、小屯社区和柳树坝居民小组创成省级卫生村。积极申报了西河(张安屯集镇段)、沿口和石灰冲水库美丽河湖创建,大力整治叶家屯、兔街困塘黑臭水体,全面引导群众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着力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六)致力民生福祉,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脱贫巩固指标,创新建立了划片包干的网格管理机制,成立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动态监测工作队,落实居民小组监测员74名、行业部门监测员8名、村级总监测员5名,常态化抓实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整改工作,全街道现有动态监测户323户1132人,其中脱贫户311户1099人(含脱贫不稳定户13户39人),边缘易致贫户12户33人,没有突发严重困难户。二是深入推进示范村建设。按照“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的工作导向,积极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以全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为契机,规划编制了投资701.852万元的3大类12小类打造提升项目,现已争取资金40万元,打造了柳树坝、腰坝、渣子树、小河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备亩冲民族团结示范村成效,投资58万元硬化了上小屯至备亩冲、叶家屯村内道路1.55公里,投资66万元硬化了代家屯村内道路1.1公里,投资637.96万元硬化代崔线、岔袁线、董小线、小备线、乡大线共10公里,其中董小线、小备线、乡大线已完工通车,代崔线、岔袁线正在施工中。在全区率先开展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了24个居民小组宅基地情况、未来15年内新增建设用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并以腰坝居民小组地质灾害点为试点进行了先行先试,已集中拆除26户居民户的危旧房、空心房66间5.7亩,另外集中规划3.5亩土地建成18间生产性用房和安置房。
(七)筑牢防疫屏障,守护群众健康安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了“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农户”的五级联防联控网格化责任体系,将街道所有居民划分为5个大网格、24个网格组、249个网格点,紧盯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五包责任制”,劝导辖区居民简办白事、缓办红事,避免大型聚集性活动,累计对965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登记,积极引导554人次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全年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取得了良好的防控成效。充分宣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必要性和安全性,乡村振兴工作队逐户逐人进行筛查动员,派出所、社区、卫生院各司其职,有序组织接种,并在各居民小组活动室设立流动接种点,方便群众及时接种,确保做到应接尽接,全年完成10979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八)推进平安建设,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扭转村风民风、重点人员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方面内容,发挥“一中心两所两办+N”的强大治理合力,以“一横两纵”、五级联防联控网格化责任体系为管理模式,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大攻坚战”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以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预测和上报。针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重点矛盾问题,及时组织建立了命案防控“四定三包”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命案的发生。根据部门职能的侧重点,积极开展“枫桥式”示范集群创建,巩固拓展区级“枫桥式派出所”和市级“五星级平安街道”创建成果,今年新创成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市委李书记到街道实地调研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区政法委员会议在街道召开,为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广先进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
2、曲靖市马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张安屯街道工作委员会(行政单位)
3、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工作委员会(行政单位)
4、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财政所(参公事业单位)
5、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城镇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6、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7、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应急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较上年1778.65万元减少375.92万元,同比下降21.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项目大幅完工,投产项目减少;二是本年社区缩面提标、精简人员,社区人员开支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23万元,占总支出的75.08%;项目支出349.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较上年1778.65万元减少375.92万元,同比下降21.1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1353.27万元减少300.04万元,同比下降22.17%,项目支出较上年583.5万元减少235万元,同比下降4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项目大幅完工,投产项目减少;二是本年社区缩面提标、精简人员,社区人员开支大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23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1353.27万元减少300.04万元,同比下降22.1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社区缩面提标、精简人员,社区人员开支大幅下降,同时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压减一般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5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583.5万元减少235万元,同比下降40.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大幅完工,投产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曲财行〔2020〕289号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资金100万元:用于财政所维修改造。
2、曲财社〔2021〕101号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创文人居环境提升专项经费33.5万元,用于保障完成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创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3、马财农〔2021〕20号扶贫道路硬化项目资金60万元,用于张安屯街道代家屯崔官冲袁大冲村内道路硬化。
4、马财农〔2021〕35号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8万元,用于道路硬化58万元,腰坝村、柳树坝村、小河村、渣子树村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40万元。
5、曲财农〔2019〕98号渣子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渣子树居民小组道路硬化、村内亮化工程、村内绿化美化工程、村内清洁工程、标志牌安装等。
6、曲财社〔2020〕262号小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28万元,主要用于小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65万元减少403.92万元,同比减少2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项目大幅完工,投产项目减少;二是本年社区缩面提标、精简人员,社区人员开支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职工工资、全街道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保障中心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保、公务员医疗救助等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村干部生活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3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67.5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节约,精简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均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厉行节约,精简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均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万元,占32.45%;公务接待费支出15.99万元,占6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综治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间的业务交流、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6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决算数189.85万元减少82.19万元,同比减少43.2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厉行节约成效明显,机关运行经费开支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接待来往业务交流人员开支,车辆运行及维护开支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70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7.31万元,固定资产231.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