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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0-28 14:36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8 14:36:52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508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并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区直各部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服务,实现审批和监管的无缝对接。负责对区直部门下放乡镇(街道)审批事项的审批业务指导。

4.负责监督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当事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质疑。

5.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业务。

7.负责区级审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

8.完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为民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代办等工作,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巩固近年来取得的改革成果,持续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五减”工作,进一步整合信息、人员、硬件等资源,强化审批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考核,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

2.政务服务工作。以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引入高频度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加强进驻单位和人员管理,以制度促规范,以管理促服务。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五减”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3.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巩固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优化交易环节,提高交易透明度,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4.投资项目代办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服务企业“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等文件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27号)要求,曲靖市马龙区组建成立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在区政务局,由区政务局牵头,联系发改、工信、国土等单位,根据《曲靖市马龙区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实施办法》,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工作。

5.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13号)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由区政务局牵头,组织协调发改、住建等10个区直牵头单位和37个责任单位,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10项指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各项指标目标值。同时,密切配合市营商办、三方机构,做好每季度样本选取、佐证收集、数据核验等相关工作。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务环境组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务环境工作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由区政务局牵头,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相关工作要求,巩固和提升三年来全区窗口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创建工作。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以政务信息共享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二是以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构建政务、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体系。三是以体制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投资项目代办、企业联系人、涉企检查报审“三项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8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18万元,增长9.3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1名事业人员,行政、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故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8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95.92%;项目支出36.02万元,占总支出的4.08%;与上年对比增长75.18万元,增长9.3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1名事业人员,行政、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故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机构改革,新成立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转隶及调入31人,需要配置办公设施设备,但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1.71万元,增长6.49%,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1名事业人员,行政、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支付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配套设施设备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45万元,增长186.55%。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机构改革,新成立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转隶及调入31人,需要配置办公设施设备,但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设施设备支出36.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18万元,增长9.3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调入1名事业人员,行政、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支付行政审批局办公楼及配套设施设备费。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72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6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5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2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9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2210201 住房公积金51.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的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8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36.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局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03万元,下降4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万元,下降62.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导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局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万元,占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占47.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区外开会及协调工作、行政审批各科室到各乡、镇(街道)看现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体系、行政审批及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发生的培训、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人员及物价上涨增加了各项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7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万元,固定资271.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2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5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