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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1-30 09:34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3200000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助调处部门间和乡镇(街道)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灾规划和保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抢险应急工作,并承担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曲靖市马龙区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完成市水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机关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内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资产财务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曲靖市马龙区水政监察大队、组织人事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水利规划设计站

2.曲靖市马龙去农村水利站

3.曲靖市马龙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4.曲靖市马龙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5.曲靖市马龙区河长制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石岩水库新建、鲁谷水库新建、瓦窑箐水库新建、黄草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马龙河下营段河道治理工程。

2.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马龙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马龙河马过河段、马龙河小桥河段、马龙河白塔河段河道治理,班庄水库新建、大冲水库新建,五里箐水库扩建,黄草坪水库、松溪坡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水利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水网建设大盘子。

3.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精神,把河长制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压实各级河长职责,提高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4.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管护体系、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等,通过购买社会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科技+服务的方式,建立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预警监测能力,落实水库规范化管理,在全区逐步构建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20座小(一)型,192座小(二)型水库管理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25.71万元,下降82.9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9.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10万元(本级财力1,199.1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一般债券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专项债券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40.71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在于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4.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6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预算编制口径调整;项目支出2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97.37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210卫生健康支出、213农林水支出和221住房保障支出。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退休单位退休17.2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死亡职工家属生活补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费。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0.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费。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9.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167.91万元,主要支付2023年行政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及其他公用支出。

10.2130304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54.6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支付事业人员工资、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办公费及水质监测补助资金及部门临聘人员劳务费。

11.21303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质监测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对已建的或正在筹备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饮水水质的适时检测,提出配套的处理方案,使群众喝上真正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目的。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3.36万元,主要用于2023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9.1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9.47万元,项目支出29.63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870.50万元,其中: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6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3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4.93万元,其中: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67万元,其中: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04万元,项目支出2.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40.71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分析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预算项目4个,财政安排29.63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4万元,增长54.65%,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8,794.96万元(净值58,589.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7.02万元,固定资产346.40万元,净值141.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9,401.5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2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据。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水质监测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0919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云水农〔201329号);《马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的承诺书》。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由于马龙区农村人口分布相对分散,城镇化程度较低,集中供水厂占比较经济状况一般,有一定的检测能力基础只有马龙区疾控中心。根据国家发改水利部、国家计生委、环保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委托马龙区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利用水质检测资金使其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使其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36项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同时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和工作经费,逐步实现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全覆盖,使群众喝上真正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完成曲靖市马龙区2021年的全区水质监测工作,使农村和城市饮水达到安全标准。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1231日之前,根据合同要求,监测目标完成程度拨款。

七、项目实施计划

监测机构在马龙区全区设立102个监测点监测水质;配备相应监测装备,提高水样监测能力,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

八、项目实施成效

使群众喝上真正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目标。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3200111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