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5901000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文化馆、文管所、图书馆、文化稽查大队、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个站(所),文化馆主要职责搞好各项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培训,调研与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等;文管所负责文物的收藏、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开放等;图书馆负责图书的借阅、采编、收藏、知识的提高与社会教育相关社会服务;文化稽查大队负责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规划的编制、做好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抓好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旅游产业营销、景区(景点)的管理服务,指导和服务好旅游产业经营活动,促进全区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在上级各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圆满举办“唱响新时代,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在我心中”基层文艺演出7场;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文艺骨干”培训班2期。举办“读经典,学党史”红色图书展,展出各类革命题材书籍、政治理论读物、领袖传记图书100余种;举办“学百年党史,颂红色经典”图书活动10期,接待读者6000余人(次);全面实施区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文物布展和参观呈现方式上给游客以全新体验,组织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活动。二是重要经济指标基本达标。全年接待游客27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7.7亿(元)。始终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预计全年可完成入库3.66亿元,对照区级任务出数5亿元,预计全年可完成出数2.57亿元。组织外出招商引资1次,牵头引进项目1个。三是公共文化惠民乐民。全面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大力实施文化服务阵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区10个乡镇(街道)均建有高标准综合文化站,活动场地充足,功能室配套齐全,服务群众作用发挥到位。74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四是旅游产品进一步丰富。坚持把“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作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五是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文化稽查大队
3.图书馆
4.文化馆
5.其他文物支出
6.机关事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02万元,减少9.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区级项目减少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22万元,占总支出的29.06%;项目支出2,480.18万元,占总支出的7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46万元,减少8.5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龙湖旅游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6.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1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工资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35万元,减少10.58%。主要原因为龙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工程款10万,“一部手机游云南”诚信评价技术服务费3万元;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5.37万元,主要用于樱花季疫情防控和旅游宣传30.37万元;张安屯小河社区广场建设工程款15万元;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经费90万元;
3.体育场馆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职中足球场建设项目4.2万元;
4.地方旅游开发补助项目20万,主要用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20万元;
5.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05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台搬迁工程款18.64万元,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款55.41万元
6.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红石文化庄园建设项目支出5万元;
7.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运动会支出;
8.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2223.56万元,主要用于龙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2223.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9%。与上年对比减少237.5万元,下降15.99%,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退休人员,现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工程款10万,“一部手机游云南”诚信评价技术服务费3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遗属补贴、商品服务等支出,体育场馆建设支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支出,其中:
2070101行政运行327.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103机关服务40.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104图书馆81.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108文化活动4.62万元,主要用于建党100周年活动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143.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非遗传承人支出;
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5.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56.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和旅游基础设施前期项目工作经费、旅游厕所建设等支出;
2070205博物馆支出7.29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
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42.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2070307体育场馆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职中足球场建设支出;
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红石文化庄园文化建设项目支出;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6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以及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中:
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1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缴费支出7.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53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生育险缴纳。
5.住房保障(类)支出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6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三公经费使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在三公经费使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25.52%;公务接待费支出14.59万元,占74.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两辆公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工作培训、全域旅游工作、公共文化服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现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日常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368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5.72万元,固定资产1070.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33.7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963.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