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2401000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学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是全日制寄宿制初级中学。负责马龙辖区内部分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段教育教学工作。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学校机构设置、职能:我单位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
办公室在党支部书记、校长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教职工的调资、考核、晋级、评优、职称申报、聘用、奖励,办理教职工调动和离退休工作。
3.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完成学校行政和党组织的有关统计报表。
4.管理党组织、学校的印章和学校综合档案室。
5.协助党支部书记、校长安排当红组织会、校长办公会,做好学校各项会议记录。
6.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要求督察各部门对学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7.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目标,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2.向分管校长提出班主任人选的建议,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班主任工作,交流情况与经验,督促和帮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3.负责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及其考核办法、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学生奖惩条例、文明班级等评比细则,并组织实施进行考核评比。
4.领导与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等评比工作,做好对学生的表扬、奖励工作。
5.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操行等级的评定和撰写评语。
6.协助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听取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分析研究学生思想状况,针对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8.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9.指导共青团工作,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特长。组织参加各学科的竞赛活动。
10.协助分管校长领导好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好全校性的运动会。
11.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完成校长交给的有关任务。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育教学行政工作的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管理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和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安排各学科教育教学活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规定,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建立教学常规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
2.依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师资队伍状况,提出新学期教师安排初步意见,经分管校长同意,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做好每学年度的招生、编班和毕业班工作。
4.领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制定具体的教研计划,领导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课程标准,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研究教育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6.开展教育教学检查,组织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及家长座谈会,考核和了解教师教学效果,检查、督促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7.总结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观学习,参加各类培训,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8.根据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学校集体或个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管理,确保按期完成。
9.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校教育科研评比活动,及时推广教师的教育科研研究成果,并汇集成册。
总务处职责:
总务处是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后勤行政管理部门,立足三个服务原则,主要职责是:
1.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明确全体总务人员的分工。
3.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账务制度,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4.负责组织办公用品、教学资料、教具、仪器、体育器材等采购和保管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使用登记、采购和维修。
6.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安全用水、用电。
7.美化、绿化校园。
8.校园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9.办好食堂,加强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10.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马龙区第三中学位于马龙新城区怡锦路1号,于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占地57.34亩。我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现有教职工133人,专任教师131人,学历达标率为100%;现有37个班级,全校在校学生2025人。六年来通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管理理念不断提升,管理经验不断丰富,教学质量不断上升。教学成绩优秀,连续六年各科教学质量综合成绩居全区前两名。教学效果明显,我校连续五年在全区中小学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赛中荣获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2017年3月我校被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命名为“体育特色学校”;2018年4月被曲靖市教育局确定为“校本培训示范学校”,2018、2019连续两年被曲靖市委市政府授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3月被曲靖市政府授予“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10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足球特色示范学校”。2020年6月与曲靖师范学院合作办学,成立曲靖师范学院马龙实验中学。
2021年度在全校师生的精心配合下,自强创新,大胆变革,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重视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注重抓实抓细学校德育工作、安全工作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突破口,树立起了“善思、明理、求真、践行”的校风,形成了“敬业、爱生、博学、善导”的教风,酿成了“乐学、善学、合作、探究”的学风,提炼出了“顽强拼搏,崇德兼善”的校训。这既成为了马龙三中的办学理念,也成为了马龙三中师生共同遵循的宗旨,更是马龙三中师生为之奋斗的目标。2021年3月被省政府授予“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0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1.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04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1,046.16万元,减少31.25%。主要原因上年度偿债拨款收入1046.15万元,本年度没有偿债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0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4.03万元,占总支出的97.51%;项目支出5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同比减少1,048.97万元,下降31.31%。其中:基本支出2,339.18万元,同比减少95.15万元,下降4.07%;项目支出1,011.07万元,同比减少953.81万元,下降94.34%。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98.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53.8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2,339.18万元,同比减少95.15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的经费支出减少98.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2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26万元,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上级补助资金4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953.82万元,下降94.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化解债务支出960万元。2021年无此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48.96万元,下降31.3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债务化解支出及公用经费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77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13.36万元,占教育(类)支出的96.77%。项目支出57.26万元,占教育(类)支出的3.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21万元,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08万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7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37万元,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8.5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45.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第三中学部门资产总额5,84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34万元,固定资产567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26万元,无形资产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五、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反应政府教育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的各类援助、捐赠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