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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0-26 12:46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10-26 12:46:22

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2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按规定招收学生,实施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和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管理使用好本校的设施设备和经费。

4.负责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工作,并实施奖励或处分,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5.负责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教育和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组织受教育者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向上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6.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8.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9.承办区教育局交办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马龙区龙翔中学与云南曲靖衡水实验中学实行两校合一,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我校以“追求卓越”为办校宗旨,以“学生向往、教师幸福、家长满意”为信念,营造了充满活力的校园,家长对本班教师在爱心、责任心、教育教学能力、对学校发展满意程度和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评议,建立了客观、公证、平等、有效的教师业绩评价体系,极大地激发了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19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0.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5.96%,原因为本年新调入10名教师,相应的工资收入增加,本年拨付100万元软环境建设资金和差额教师供养资金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19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9万元,占总支出的30.4%;项目支出2,916.63万元,占总支出的6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5.96%,原因为本年新调入10名教师,相应的工资支出增加,本年支付100万元软环境建设资金和差额教师供养资金2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5.6%,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教师10人,相对应的工资增加,另按照政府补助协议拨付差额教师工资2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6.6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0.9%,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PPP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5.96%,原因为本年新调入10名教师,相应的工资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00万元软环境建设资金和差额教师供养资金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98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剩余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保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4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36万元,固定资产14.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