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18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全乡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乡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2.管理和指导全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全乡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
3.发挥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作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小学教师继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管理小学学籍。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乡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已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负责本乡镇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账。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乡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6.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协助乡镇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
9.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10.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大庄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2021年度期间,有以下9项目标: 1.党的建设切实加强;2.办学条件持续改善;3.教师队伍更加优化;4.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5.惠民政策落到实处;6.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有效提高;7.教学质量稳中有升;8.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成果进一步巩固;9.全乡学校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2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9.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28万元,占总支出的99.47%;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的0.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民村小学班改幼项目开支6.32万元。上年度化解中小名营企业欠款项目开支57.16万元。2021年度具体民村小学厕所革命7.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2.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49万元,减少5.4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学生数是569人。2021年度是51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03%,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民村小学班改幼项目开支6.32万元。上年度化解中小名营企业欠款项目开支57.16万元。2021年度具体民村小学厕所革命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1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学生数是569人。2021年度是51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1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8%。主要用于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
5.住房保障(类)支出9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中心校部门资产总额224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81万元,固定资产220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2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0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0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3212003600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