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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0-26 16:20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26 16:20:26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公共服务和基层建设职能,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和宣传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义务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组织规划并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党组织建设。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乡村面貌持续改善。完成6个行政村(社区)32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成果。持续巩固窝郎省级文明村创建成果,新创建窝郎市级“美丽乡村”和大庄区级“美丽乡村”。高位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环境卫生星级村创评工作,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有四无”村22个。常态化清扫保洁和清理裸露垃圾,农村旱厕消除改善力度空前,拆除400个农村旱厕,完成户厕改造206户,新建农村公厕24座,改建公厕4座。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危房拆除1万余平米,新划停车位400个,新建洗手设施74个,打造纳大路(大庄段)、石军线、乱王线及进村道路“美丽公路”39公里。集镇清扫保洁和市场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增量、消除存量。严格落实河长制,清理河道沟渠19公里,整治村内水沟7公里。巩固拓展“森林马龙”建设成果,在火烧箐水库、大把持水库片区植树造林100余亩,在河道沿岸种植林木8公里,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热解场运行效果显著,启动大海子、上寨、窝郎、山后氧化塘建设,全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3%以上,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66%以上。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级交叉检查、市级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4个规模化温氏养殖小区圈舍环保升级改造,生态保护得到全面加强。

全域旅游创新规划。以“产业驱动,三产融合发展”为理念,紧紧抓住马龙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机遇,进一步挖掘、整合文旅资源,全力打造龙洞河流域休闲观光生态景观带(即云泉乡村振兴示范园、窝郎千亩蓝莓采摘基地、大河边村农业休闲观光带),积极培育壮大“现代农业+旅游”“绿色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新业态。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6万元,完成大安南、戈龙等9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高标准完成47户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设置122个公益性岗位,劳动力转移就业945人。严格落实203456人低保政策,发放城乡社会救助金2.3万元。积极探索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乡村振兴工作局面,争取资金60余万元,打造上寨、梳洽、窝郎3个区级乡村振兴示范点。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教文卫事业稳步发展,与全区同步推进区管校聘,普高升学率达61.03%,大庄中学申报“曲靖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推进区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成药品统一采购、信息化建设、医保打包付费等项目,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百日行动”,900余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439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00余万元。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万元,落实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18万元,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金16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宣传作用明显,15支农村文艺队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组织“爱党爱国爱家乡”作品展览10余场,全区第一家乡村书屋在大庄建成使用,搭建了群众精神乐园新阵地。持续深入巩固矿山、上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纽带更加牢固。残联、科协、红十字会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计生、统计、保密、档案、老龄、电力、邮政等工作成效显著。

安全形势稳固提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严密防范邪教活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个村(社区)均被认定为“无传销村(社区)”。扎实推进命案防控、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带头沉到第一线,持续抓严食品安全底线,及时有力处置“3.18”森林火灾,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0余起,全年无到京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刑事命案发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委员会;

3.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人民政府;

4.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财政所;

5.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6.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水务所;

8.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林业和草原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1,62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7.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86.42万元,同比下降26.48%,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97万元,占总支出的74.01%;项目支出426.4万元,占总支出的25.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86.42万元,同比下降26.48%,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9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2万元,下降20.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4万元。项目支出426.4 万元,比上年减少516.61万元,下降54.78%。主要原因分析为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新增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补助专项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项目经费、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创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核心烟区、烤烟生产救灾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86.42万元,同比下降26.48%,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项目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4%。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全镇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9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5.农林水(类)支出90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村干部生活补助、乡村振兴项目实施;

6.住房保障(类)支出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5万元,下降0.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5万元,下降0.0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39.1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60.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庄乡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3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压缩各项支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用于疫情防控等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资产总额9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11万元,固定资产433.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008万元,其他资产72.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公开10

部门: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9585810.25

4471143.83

5110658.42

3617779.42

721800.00


771079.00



4008.00


合计

9585810.25

4471143.83

5110658.42

3617779.42

721800.00


771079.00



400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