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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或监督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始终把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十四五”发展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衔接,科学合理分配各项指标,《马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初步文本编制完成,准备征求意见。4个专题研究和2个专项规划形成了规划成果,征求了区直部门的意见。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通过了省级组织的专家审查,已上报在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土空间现状分析与未来风险评估》通过了市级组织的专家审查,《文旅魅力空间发展格局专题研究》、《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布局专题研究》、《村庄布局专项规划》、《乡村振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通过了区级组织的专家审查。
【村庄规划编制】立足部门优势,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曲靖市马龙区“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成立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联络服务中心,积极邀请专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160余人。采取成立“三班人”、开好“四个会”、盘清“十件事”、画好“两张图”、谋好“一个库”、形成“一民约”、纳入“一张图”的方式,拟定了村庄规划编制操作流程,将工作强化组织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操作细化到基层、成果谋划到基层,该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全区70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初步成果,49个村(社区)规划通过区级组织的专家审查,36个村(社区)完成规划成果表决,20个村(社区)完成规划成果公示,8个村(社区)通过区规委会审议,其余村(社区)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
【规划管控】优化现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规划批后管理机制,提高了城乡规划管控力度。组织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项目议题13个,召开专家会3次,审议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25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3个,出具初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报告3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4份,完成工程项目验线10个,核实验收规划项目17个。严格按照“一村一风貌”的总体要求,严格村庄风貌审批管理,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突出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使新村建设与老村改造同步管控,对村庄规划已批准实施的,严格按照村庄规划中确定的建筑风貌进行管控。
【土地报批】围绕建设先进制造崛起区、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先行区、云南副中心城市新兴区“四区”发展定位,着力破解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瓶颈,不断完善建设用地保障体系,紧盯龙翔路、云龙北路等城市主范道路项目,医专马龙新校区、小寨、东光工业园区医疗、东电、呈钢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2021年马龙区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批次11件,是马龙区2018年至2020年3年总计10个批次的1.1倍,占2021年全市报件总批次47件的23.4%;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面积5007.66亩,占2018年至2021年全区总上报面积7615.32亩的65.76%,是全区2018年到2020年3年总报批面积的1.92倍,占全市上报总面积15003.22亩的33.38%,2021年马龙区上报批次、面积均列全市第一。通过积极争取协调,年内获批3个批次581.47亩。
【土地供应征收】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研究,加强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严格落实土地使用标准,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持续有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召开供地领导小组会议6次,通过划拨或出让完成土地供应11宗8987.47亩,土地出让收入5388.96万元,年末,马龙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为34.61%。加强征地前期工作和批后监管,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依法保护被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征地911.65亩,兑付征拆资金1710.6881万元。
【耕地占补】严格贯彻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实施提质改造项目2个,总规模4039.10亩,新增耕地617.23亩(其中水田270.59亩),旱改水面积2105.19亩,总投资3531.87万元,工程于2021年3月底全面竣工。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助推乡村振兴,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几经努力,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对接,11个增减挂钩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入库,新增农用地指标5176.65(其中:耕地指标2190.18亩、水田指标139.18亩);王家庄新屯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查整改取得成效,当前正抓紧报备入库。同时,根据项目紧急落地指标需求,2021年,通过系统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180.43亩(其中,水田规模指标823.13亩),购买资金共1.0018亿元。
【矿政管理】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及整治,进一步完善矿政管理机制,对9个探矿权,22个采矿权联勘联审实地踏勘,完成陆寻高速正线、通泉风电等4个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压覆查询及审查。认真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管严控协议出让,全年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6个,出让采矿权9个,成交确认采矿权出让收益2460.91万元,缴纳入库采矿权占用费1.95万元。截至2021年末,全区共有探矿权9个(其中:铜矿2个、铁矿2个、磷矿5个);采矿权57个(其中:铁矿1个,锰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20个,建筑用砂18个,砖瓦用页岩17个)。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对全区生产、在建、关闭及废弃矿山组织开展了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前期踏勘、摸底调查。并按照“一矿一策”要求编制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实施方案,2021年完成矿山修复12座(其中人工修复5座,自然修复7座)。针对在建及生产矿山,通过巡查检查及开展联勘联审等方式,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截至2021年末,督促矿山企业开设专户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185.24万元,预存土地复垦保证金112.38万元。
【地灾防治】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地灾防治技术单位多次开展巡查排查,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68个(其中:滑坡56个、崩塌7个、泥石流1个、地面塌陷4个),涉及36个村(居)委会、65个村(居)民小组,威胁人员4835人,威胁财产16405万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落实隐患点监测责任人68名,编制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个,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4个,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63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925份,《地质灾害防治通知(函)》59份,组织完成《马龙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通泉街道地面塌陷出现后,多次邀请专家实地调查,分析灾害原因,制定处置办法,争取上级资金150万元专项用于通泉街道地面塌陷应急处置。
【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由4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在原先2个工作日办结要求的基础上,抵押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查询业务、查封、解封、注销、更正、异议已实现即时办结,2021年,共办理不动产权证3042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2069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973份)。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时间跨度大,政策更迭,群众反映强烈,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方便群众”的原则,2021年着力解决东郡明珠、安居工程小区等10个小区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纾解民生痛点堵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曲靖市马龙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6.曲靖市马龙区地价评估事务所;
7.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鸣自然资源所;
8.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旧县自然资源所;
9.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马过河自然资源所;
10.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王家庄自然资源所;
11.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张安屯自然资源所;
12.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鸡头村自然资源所;
13.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通泉自然资源所;
14.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月望自然资源所;
15.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纳章自然资源所;
16.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大庄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车辆账面数为3辆,含事业单位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35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0.3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对比增加23,920.13万元,上升440.47%。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5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96万元,占总支出的5.43%;项目支出27,913.66万元,占总支出的94.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03.51万元,上升189.01%。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22万元,上升10.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工资性支出、公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1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50.28万元,上升218.53%。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支出26,564.88万元。主要用于1.3亿土储专项债券项目、曲靖医专项目、区域物流集散地项目、国防军事光缆迁改等项目报批及征地拆迁补偿。完成土地报批958.53亩,收储土地2445.06亩,迁改马龙城区国防、军事光缆13480米。
2.龙湖调查经费支出32.9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马龙区龙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调查、测绘工作。
3.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045.14万元。主要用于纳章竹园、月望猫猫洞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新增水田98.638公顷。二是项目区形成“田成块、水相连、渠成网、路相通”的格局,建设成集中连片的现代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同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调整结构及产业化发展。三是完善农田灌溉设施,使耕地能够得到有序灌溉,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副产品的社会供给量,增加农民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4.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服务费4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技术文件编制、资料收集及整合,建立三调数据库。数据库矢量成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的规范要求后经国家权威部门公开发布后实施。
5.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数据库,支撑登记业务的日常更新与维护。
6.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141.7万元。其中省级监测员补助20万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4万元,地质灾害点防治技术指导补助8.59万元,市级监测员补助3.4万元,车马碧水库地面塌陷治理费10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5.7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1套马龙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马龙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完成马过河镇鲁石村委会阿左碧村、张安屯街道小屯居委会下小屯村2个滑坡灾害应急处置;完成了通泉街道杨官田村、土瓜冲村、南门大桥旁、龙潭水库旁4个地面塌陷隐患点工程处置工作。完成单点应急演练70个;地质灾害监测员70名,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维护受威胁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7.土地资源和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卫片执法图斑调查1448个,实现自然资源“以图管地”、“以图管矿”的精准调查与有效监管,减少违法用地、非法开采等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6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4%。与上年对比增加20,469.99万元,上升1139.42%。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项目增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6,00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8%。主要用于曲靖医专项目的农用地转用报批费用5527.09万元,国防军事光缆迁改工程项目4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8,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7%。主要用于专项债券项目土地储备支出8,000万元,区域物流集散地项目支出700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6%。主要用于专项债券项目土地储备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5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57.34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4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9.1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监测员补助20万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费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7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49.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公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单位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无公函不接待,致使接待费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46万元,下降4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77.34%,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增加及专项业务增加,加大公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44万元,下降75.76%,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无公函不接待,致使接待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万元,占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占37.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96万元, 下降28.3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节约,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制度、无区级批准的会议等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94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5.9万元,固定资产2,202.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2.1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85.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监督索引号53032113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