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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21 15:03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10-21 15:03:45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8.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定全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1.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健康马龙建设工作。

12.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承担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推动实施健康马龙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曲靖市马龙区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审管职权分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

审批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及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将前置备案、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符合性审查以及需要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上级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先行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②部门协同联动。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支持相

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结果要予以认可;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转报事项要及时予以受理;凡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文件等,要一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并做好业务对接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同步相互传送,便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同步跟进监管、执法。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一并开展并联审查,共同研究确定审批意见。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双零”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继续坚持必要的人员管控和健康监测措施,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积极承担中央、省市安排的三批境外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马龙区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2.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主线,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全区卫健系统255名党员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二是突出组织力提升。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 APP 等载体开展学习。积极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组成三支参赛队参加区委宣传部主办的“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三是加强卫健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进行专项招聘工作,完成了招聘计划,招聘方案等工作,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人。

3.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健康战略

一是持续深化综合医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马龙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曲靖市马龙区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马办发〔2020〕14号文件。组建紧密型医共体,由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区中医医院、区妇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全区所有村级卫生室为成员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方式自愿加入医共体;建立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管会)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医管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建立理事会,负责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医共体运行情况,并向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加强医共体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医共体内部按照“八不变,八统一”的机制运行。二是抓好分级诊疗。认真执行《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要求。截至目前,区直医疗机构接收下级医疗机构上转患者146人次,区级医疗机构上转患者数量591人次,区级医院下转各卫生院282人。三是严格药品集中网上跟标采购。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两票制”相关要求采购药品,100%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暨马龙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8860平方米,总投资8930.06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装修;新建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占地7.34亩,建设规模6180平方米,总投资1854万元,2019年11月开工建设;新建马龙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9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3200余万元,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待项目运作模式及资金来源落实后可开工建设;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区建设项目、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入库。目前,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暨马龙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已全部完成出数;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份组织入库,7月份已全部完成出数(1854万元);云南凌峰药业有限公司马龙区国家基本药物医疗器械新型配送中心6月份入库,截至9月已出数2143万元,库内余额657万元;马龙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9月份入库,已完成出数428万元,库内余额772万元。截至2020年9月马龙区卫健局累计完成出数4425万元,库内余额合计1429万元。

5.狠抓医德医风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一是加强医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二是优化服务环境,改善就医体验。三是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四是扎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是抓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条例》及《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医院投诉处理程序。

6.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加强督导考核。3月26日至30日、7月27日至31日、9月23日至24日区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对2020年一季度、半年考核、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综合防控和健康扶贫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二是做优妇幼健康服务。三是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孕产妇产前筛查1784人,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8.78%。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55.37/10万。四是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截至目前完成检查数1198人。妇女常见病筛查15071人,筛查率68.38%。1至9月叶酸补服1445人。五是做好妇幼健康计划工作。截至目前免费婚检人数1852人,婚姻登记人数2340人,免费婚检率79.153%。六是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各签发人员加强责任意识,严格签发流程,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填写,严格控制全县废证率小于1%。七是做细各类疾病防控。2020年1月至10月10日,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累计发病353例,报告发病率为165.98/10万;报告丙类传染病4种,累计发病1733例,报告发病率为814.84/10万。2020年6月2日,马龙区被评为第五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7.强化健康扶贫,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组建87个服务团队,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4751人次,医疗总费用2605.98万元,基本医保减免报销1868.02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65.8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41.31万元,兜底保障报销158.37万元,报销费用占比86%,住院率为27.14%。特慢性病门诊报销1812人次,医疗总费用113.83万元,报销94.16万元,报销费用占比83%。通过健康扶贫,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8.落实计生政策,强化人口家庭服务

对全区10个乡镇街道2020年所有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手术并发症、一次性抚慰资金政策的对象进行录入上报,对各乡镇上报的符合政策的对象进行审核,确保2020年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录入奖励扶助系统。

9.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助力提升城市形象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始终把创卫工作作为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2017年6月23日,我区喜获“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创卫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5月21日马龙撤县设区,创卫标准提高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我区创卫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马龙区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广泛开展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注重人文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素质,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强力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大力开展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环境整治,先后开展建筑工地、市场环境、交通秩序、住宅小区、小餐饮单位等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管理水平都迈上了新台阶。

10.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一是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扎实有效。清扫保洁精细常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分类有序推进,乱扔乱倒有效遏制,“门前五包”有效落实,建筑工地监管有力,乡村清洁工程强力推进。二是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面推进。目前,按照“厕所革命”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要求,完成城区公厕建设30座(其中三类以上公厕24座),城区老旧小区旱厕改造15座,乡镇(街道)集镇公厕改造18座,行政村公厕改造105座。三是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全面推进。计划建设388座公共洗手设施,已建424座。四是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深入开展。对照“净餐馆”七项达标内容,对全区1237家(其中:大中型餐馆5家,小型餐馆573家,学校食堂87家,其他食堂45家,食品摊贩类527家)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同时,对照“净餐馆”行动“八净”工作要求,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00户次,督促整改问题1400余个,提出整改意见1700余条,目前正紧锣密鼓加快整改。五是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强劲有力。成立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专项行动组,完成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消毒32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道路560万平方米,清洗垃圾分类站310次,每天对3个垃圾转运站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累计场地消毒2520平方米,每天对21座公厕进行清洁、消毒,累计清洗下水道雨篦子210个,安排专人对重点河道(横山河、马龙河、小桥河)水草、漂浮物进行常态化打捞。六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规范有序。紧紧围绕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问题开展整治,优化农贸市场的内外环境,切实管理好、维护好摊位前后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七是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有效开展。印发了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曲靖市马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

6.曲靖市马龙区中医医院

7.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卫生院

13.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卫生院

14.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卫生院

15.曲靖市马龙区月望乡中心卫生院

16.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编制5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年末实有车辆2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超编原因为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救护车是非编管理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2,19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1.64万元,占总收入的37%;事业收入17,180.04万元,占总收入的53.36%;其他收入3,105.17万元,占总收入的9.64%。与上年对比增长5,828.06万元,增长率22.1%,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各级政府对卫健部门投入疫情防控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3,45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3.1万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4,83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4%与上年对比增加6386.83万元,增长率23.6%,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卫健部门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新增医疗专用设备、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发热门诊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6.95万元,增长率10.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4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8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31.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39.88万元,增长305.38%,主要原因是新增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增加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增加投入区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201综合医院3,456.9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支出,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100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债务化解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0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支出,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结束;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万元,主要用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34.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购买专用设备;

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832.59万元,主要用于卫健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抗击新冠疫情购买专用设备576.85万元、改造发热门诊81.7万元、中心供氧建设31.77万元、物资储备47.27万元、核酸实验室建设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7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01.76万元,增长率22.84%,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增加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费、新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楼建设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生活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16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1%。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公用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的8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的8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83.35万元,增长率为792.67%,主要原因是新增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卫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和马龙区卫生监督局的日常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48,53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88.24万元,固定资产33,139.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520.46万元,无形资产250.55万元,其他资产39.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9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14.4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052.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064.5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7.3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3.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3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5项,账面原值427.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