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400000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配合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 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4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由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以“退役军人之家”为载体,推进服务站、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二是继续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工作,边宣传、边采集、边悬挂。
三是继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对已录入系统的及时受理并初审,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核查等,启动缴费工作。同时,按上级要求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四是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五是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金,进一步规范抚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六是抓好服务对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七是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八是开展“革命烈士纪念、革命遗址”等设施排查,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
十是抓好“双拥”工作,切实履行双拥办工作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完成全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超编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5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4.1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2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领取补助的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而导致优抚对象补助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4.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4.19万元(本级财力896.20万元、上级补助1957.9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2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领取补助的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而导致优抚对象补助预算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54.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领取补助的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而导致优抚对象补助预算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了烈士陵园维修(护)费上级补助预算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2080101死亡抚恤93.52万元,主要用于“三属”抚恤费发放。
2080102伤残抚恤267.7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83.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经费。
2080805义务兵优待20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及现役士兵立功受奖金发放。
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26.6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391.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336.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经费165万元,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33.75万元,退役士兵灵活就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偿金103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5.20万元。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2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8.4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经费35.4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用缴纳23万元。
2082801行政运行15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财政供养工作人员工资及伤残军人社会保险缴纳。
2082804拥军优属15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驻地驻训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财政供养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财政供养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财政供养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财政供养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财政供养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614.19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役费3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3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5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2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2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领取补助的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而导致优抚对象补助预算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94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3个项目,安排金额合计24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部门2021年预算不涉及其他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办公费0.45万元;邮电费: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41.67%。其原因是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时增加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5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
(一)立项依据
依据国拥[2019]3号及云民电[2015]31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让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地(驻训)部队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关注关怀、提升幸福感指数,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5万元经费用于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地(驻训)部队。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地(驻训)部队春节、八一走访慰问。
(五)资金安排情况
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经费15万元,预算时列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实施计划
及时足额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地(驻训)部队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经费使用的覆盖率和经费足额拨付率。
(七)项目实施成效
让重点优抚对象及驻地(驻训)部队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关注关怀、提升幸福感指数,持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二、项目名称
烈士陵园扫墓活动经费。
(一)立项依据
依据云办通[2020]23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使烈士遗属感受到我们对烈士的尊重敬爱,通过纪念先烈的英勇事迹,继承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以提醒群众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勤奋学习,勇于开拓创新。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花篮制作、烈士陵园管理摆放鲜花、影像租赁、纪念碑清洗、场地清理、标语等宣传、影像制作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维修改造。
(五)资金安排情况
烈士陵园扫墓活动经费25万元,预算时列入办公经费。
(六)项目实施计划
对烈士陵园维护改造,在清明节、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节日积极策划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宣传纪念先烈的英勇事迹,继承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使烈士遗属感受到我们对烈士的尊重敬爱,也提醒群众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勤奋学习,勇于开拓创新。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