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03 16:29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03 16:29:11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46700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

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派出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驻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监督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纳污能力,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总量减排考核。负责提出驻地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环保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驻地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驻地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根据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驻地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9.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依据授权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驻地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两个事业单位。其中:环境监察大队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统一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2%以上;主要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序时进度,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个达标,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1.持续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已完成销号的问题,要巩固好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加强督查、强化问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2.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推进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行动方案的落实,云水机械厂地块污染治理、王家庄永发固废处置、马龙河径流区农村污水整治要确保3月底前实现项目开工。同时要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继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成果。

3.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确保全区环境安全。要积极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健全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相比增加5056.79万元,增长873.4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项目增加导致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35.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35.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5.76万元(本级财力135.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550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5056.79万元,增长873.4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35.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21万元下降98.53%主要原因是202111日环保部门机构改革我局机关和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整体上划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上划到市级财政保障,我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公开,我局不再单独公开。

项目支出5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2万元,增长2894.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3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监测经费保障及监测机构经费保障;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5500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

2.30201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3.30227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4.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5.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56.79万元,增长873.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项目,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机构改革,自202111日起我局机关和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整体上划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上划到市级财政保障,我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公开,我局不再单独公开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2021年编制本级项目支出4个,财政安排563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污染物:在特定的环境中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浓度并持续一定实践,有易变性,发生一定的转化,进入环境后能够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的物质。

生态环境:生物和影响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由许多生态因素综合而成,其中非生物因素有光、温度、水分、大气、土壤和无机盐类等,生物因素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自然界,生态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对生物发生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1年机关运行费(2110101)支出,因机构改革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局机关和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整体上划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上划到市级财政保障,我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预算公开,我局不再单独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无需公开的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4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