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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04 09:14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04 09:14:10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499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4.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及抽查等制度的贯彻执行。

6.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同时,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8.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落实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

10.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1.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全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1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5.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牵头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检查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6.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7.承办委、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曲靖市马龙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是行政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食品安全协调科、信用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质量与标准计量认证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曲靖市马龙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曲靖市马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曲靖市马龙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困难问题为导向,直接聚焦、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继续加强和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和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家,整改到位1家。

2.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系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布置安全工作。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月报送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云南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月报表、曲靖市气瓶安全监管动态汇总表、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3.推进质量兴工作;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全市综合(实物)产品质量合格率。对8类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月宣传活动。每年定期召开质量兴联席会议。指导有创名牌潜力的企业争创云南名牌产品、曲靖名牌产品。

4.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以“三小”和农村自办宴席登记备案为抓手,以“5773”为目标的综合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对已创建通过验收的乡(镇、街道)进行完善提升,全面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将全10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

5.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采取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以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农家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酒类、野生菌、药膳、罂粟壳(籽、苗)、有毒药材(草乌、附子)、食品添加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工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6.加强药品经营市场管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MP、GSP认证后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对新申请新版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认证。

7.推进商标战略;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提高对商标认知程度,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广泛开展“一所一标”和“一所多标”工作,构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梯级商标发展格局;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业产业化;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好商标保护环境。

8.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积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9.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流程,按市企业信用中心安排落实好信息采集及推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5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4.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9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有调出人员,在职人员减少,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减少32.9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4.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4.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4.98万元(本级财力1445.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9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9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有调出人员,在职人员减少,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减少32.9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4.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91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有调出人员,在职人员减少,行政运行、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人员减少87.91万元;项目支出334万元,上年对比,增加55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新增食品检验经费55万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5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场监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办公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终端及专用网络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15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经费21万元,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管理经费6万元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抽检经费50万,用于药品监督管理经费22万元,用于食品检验经费5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8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2万,用于工商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30万元、购买特种设备和专家讲课专项经费27万元、行政运行4万元,美食街餐饮服务业发展扶持1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20.98万元,项目支出33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2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2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支出3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31.05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支出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0.5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支出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25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11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4.98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32.9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有调出人员,在职人员减少,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人员减少32.9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9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579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3个,财政安排334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并明确重点项目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农村自办宴席:是指群众在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升学、节日庆典等集聚人数在50人以上,为保证和满足就餐需要,由群众在非经营性场所自行举办和制作的各种宴席。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27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分析美食街餐饮服务业发展扶持100万元归入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5.74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马龙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

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1年组织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全区食品安全规划和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等,积极推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安全监管,明确目标,对三无食品,三无冷饮,假冒食品,过期食品、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级问题食品的查处力度,加强婴幼配方奶粉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清理和台账管理工作,检查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促督其履行法定义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2021年开展食品安全抽检。

六、资金安排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办公经费29.4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委托业务费51.1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维修(护)费55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培训费2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公务接待费16.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农产品完成抽检任务240批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完成抽检任务576批次。

八、项目实施成效

提升辖区公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49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