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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04 15:04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04 15:04:15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315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区直各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向区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办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

3、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指导、监督区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指导、协调全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工作。

4、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5、承担依法由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受区政府委托办理应诉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机关设立9个科室:政治部、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法治政府建设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础工作管理科,下辖10个副科级司法所(为下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统一由局机关核算):马鸣司法所、旧县司法所、马过河司法所、王家庄司法所、通泉司法所、月望司法所、纳章司法所、大庄司法所,鸡头村司法所,张安屯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新组建的区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1.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化

一是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成立了区司法局党委,形成了党委抓班子带队伍,抓队伍带基层,抓党员带群众,以党建促工作发展的格局。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严肃组织生活。四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2.坚持统筹协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依法治区日常工作。9月,筹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印发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二是抓好委员会部署工作的落实。制定了《马龙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马龙区依法治区工作约谈制度(试行)》、《马龙区法治建设督察和调研工作办法(试行)》、《法治马龙建设指标体系》、《曲靖市马龙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马龙区2020年度依法治区考评细则》。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规范性文件监管进一步加强。年内,对22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36件合同(协议)和51件其他重要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年内,受理行政复议12件,结案12件。办理行政应诉4件,4件正在办理中,未结案。三是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8月,通过开展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对马龙区第一批45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公示并组织马龙区新增执法人员247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的129人已办理执法资格证。四是完善法律顾问体制机制。选聘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到目前为止,全区29个重要部门、乡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

(三)、坚持打造品牌、完善机制,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活动开展。三是做强特色品牌。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依托马龙司法行政微博、微信公众号,向民众传递法律知识,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年内,全区新建法治广场 1个,共开展法律宣传150余场,送法进校园活动200余次,展出宣传栏243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使法治宣传更深入人心。

(四)、坚持高效便捷、人民满意,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全部建成。按照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六统一”的要求,马龙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10个乡镇(街道)“中心”为载体,7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完成省级初步验收。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年内,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件(其中:民事100件,刑事44件),代写法律文书500份,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按照省、市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发放《马龙区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惠民法律服务卡》5000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法律服务30人次。四是深化律师工作。年内,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26,担任法律顾问13家,仲裁3件,代写法律文书250份,接待法律咨询1000人次。五是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承诺办理时限,提供预约办理、上门服务、免费寄送公证书等服务。年内,共办理公证案件333件,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

(五)、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落实“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积极推动“访调对接”,破解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难点问题。三是完成全区70名人民陪审员、4名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目前,全区有区级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72个,行业调委会5个,企业调委会5个,个人调解室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73名,年内,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13件,调处成功2006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全区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六)、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

一是狠抓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正确及时录入,实现了与市局及省厅无缝对接。三是分类施策做好安置帮教。年内,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90名,解除751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9人,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试18人,为省内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13次,走访帮助贫困服刑人员100余人,与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市局联合检查2次;累计接收安置帮教人员75人,帮教率达100%,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七)、积极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内,共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巡察5次,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11次,季排查3次,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条,开展法律宣传300场,发放扫黑除恶十问十答30000份,有效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参与率和支持率。

2.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全体帮扶干部结合时间节点到瓦仓村开展主题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已投入和协调扶贫资金50余万元,同时做好派出的两名扶贫干部的慰问关心等工作,鼓励他们认真做好扶贫工作。

3.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区创文办,机关内部、包保社区共创建工作正在按照区创文办要求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政府核定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辆,另一辆明确为机要应急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0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4.53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9.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9.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9.34万元(本级财力709.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4.53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09.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3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65万元,与上年相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48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438.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89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办案业务经费45.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4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办案业务经费4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14.58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2.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1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9.0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支出1.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0.5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1.0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7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5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9.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3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无本级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万元,较上减少0.2万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2次,共计接待1790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按照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安排的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按照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安排的收入比上年减少。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为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司法e通”经费,预算支出31万元;普法宣传、和法制马龙创建工作经费,预算支出34万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法律服务监管,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区矫正:是指对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监管。

2、法律援助: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减免或免除法律服务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1万元,下降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安排的经费比上年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司法局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