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提出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的拟定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税务部门对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建议并组织实施。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提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1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4个科室。下属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马龙区医疗保障局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为民服务为核心,以扩面参保、基金征缴、基金管理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
2.全区医疗保险工作立足政府民生部门定位,严格执行市级统筹方案,医疗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基金征缴率稳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业务操作流程日趋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不断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属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未独立编制预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车辆超编制原因为机构改革前新农合原有车辆1辆,但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尚未批复,该车辆已封存;另有车辆1辆是机构改革后由自然资源局调配。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3.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3.43万元(本级财力623.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3.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8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2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3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的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0.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20名公务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部分为16.48万元,用于对离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贴部分为2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1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4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21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59万元,主要用于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0.96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253.06万元,用于公车运行维护1.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7.64万元,工会经费3.5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5.2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维护;
10.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工作开展产生办公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7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542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3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2021年编制本级项目支出2个,财政安排3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单位职工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
(一)立项依据
《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29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健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城乡居民医保运行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全区城乡居民总人口年人均2.5元标准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区级经办机构安排人均2元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按参保人数安排人均0.5元专项工作经费。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资金安排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共计28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利用项目经费,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保障经费安全运用合理。
(七)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项目名称
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
(一)立项依据
《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29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健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每年2万元标准纳入本级年度预算,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五)资金安排情况
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共计2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利用项目经费,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保障经费安全运用合理。
(七)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111
部门预算公开版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