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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04 16:29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04 16:29:14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000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提出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的拟定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税务部门对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建议并组织实施。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提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建议并监督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办字﹝2019﹞41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1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4个科室。下属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马龙医疗保障局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为民服务为核心,以扩面参保、基金征缴、基金管理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

2.医疗保险工作立足政府民生部门定位,严格执行市级统筹方案,医疗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基金征缴率稳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业务操作流程日趋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不断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属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未独立编制预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车辆超编制原因为机构改革前新农合原有车辆1辆,但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尚未批复,该车辆已封存;另有车辆1辆是机构改革后由自然资源局调配。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3.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14%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3.43万元(本级财力623.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下降6.14%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3.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8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2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3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的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0.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20名公务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部分为16.48万元,用于对离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贴部分为2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1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4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21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财政补助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59万元,主要用于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缴费财政补助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0.96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253.06万元,用于公车运行维护1.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7.64万元,工会经费3.5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5.2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维护;

10.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工作开展产生办公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7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7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8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离休干部人数下降,对离休干部及二级乙等伤残军人的财政补贴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7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542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3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2021年编制本级项目支出2个,财政安排3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单位职工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

(一)立项依据

《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29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健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城乡居民医保运行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全区城乡居民总人口年人均2.5元标准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区级经办机构安排人均2元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按参保人数安排人均0.5元专项工作经费。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资金安排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业务运行保障经费共计28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利用项目经费,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保障经费安全运用合理。

(七)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项目名称

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

(一)立项依据

《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295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为健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每年2万元标准纳入本级年度预算,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

(四)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五)资金安排情况

医保信息化建设经费共计2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利用项目经费,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保障经费安全运用合理。

(七)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曲靖市马龙区医疗保障局2021部门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300111

 


部门预算公开版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