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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病虫害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荒(石)漠化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公益林及商品林培育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拟定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地、草地、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7.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资源管理法制科、计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
预算编制统一由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进行编制。
2.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有:马龙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马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马龙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马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马龙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马龙区林木种苗站、马龙县农村能源环保站、马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马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马龙区国有林场。
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统一由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事业)进行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负责执行和监管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发证工作;指导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负责马龙县“森林马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和森林培育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实有超编制11人,超编原因是从2001年开始至今,局领导任职到期,重新任命新的领导,造成行政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4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73万元,增长139.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里的上级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48.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8.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8.77万元(本级财力1548.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2000.0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73万元,增长139.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上级补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48.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4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7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4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万元,增长444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6.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医保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纳医保金。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纳医保金。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缴纳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还草—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4.农林水支出212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费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302.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19.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37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5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7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6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0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5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1)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4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电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服务支出—会议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6)商品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9万元,项目支出2000.00万元)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5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8.73万元,增长139.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上级补助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较上年增加2.50万元,增长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万元,增长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增加原因工作业务量增加,接待经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本部门2021年实施项目共有3个,涉及金额2045万元,其中:预算项目是森林防火补助资金45.0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1000.00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000.00万元。均为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具体如下:
1.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是保护全区134.55万亩林地,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绩效目标是保护全区134.55万亩林地、有林地受害面积不超过645亩、森林火灾控制在5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90%、森林火灾扑救及时率达90%、生态效益明显、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达90%。
2.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项目实施78.4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绩效目标是实施天保森林管护面积22.3万亩,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6.18万亩,任务完成率达90%,生态效益明显、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达90%。
3.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项目实施0.8万亩,农户满意度达9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造林成活率达85%,实施陡坡地农户家庭收入情况达20%。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是人员公务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9〕81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马政发〔2019〕7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护全区135万亩林地,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施78.4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项目实施0.8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巩固马龙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1.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对全区135万亩林地进行防火灾预防及扑救、宣传。
2.2021年实施78.4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
3.2021年实施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区财政预算45万元,其中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3万元,防火会议费2万元。
2.上级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1000.00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1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预防及扑救。
2.2021年1-12月实施78.4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
3.2021年1-12月实施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目标是保护全区135万亩林地,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绩效目标是保护全区134.55万亩林地、有林地受害面积不超过645亩、森林火灾控制在5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90%、森林火灾扑救及时率达90%、生态效益明显、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达90%。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项目实施78.48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绩效目标是实施天保森林管护面积22.3万亩,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6.18万亩,任务完成率达90%,生态效益明显、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达90%,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项目实施0.8万亩,农户满意度达9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造林成活率达85%,实施陡坡地农户家庭收入情况达20%
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27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