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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研究拟定民政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局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政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取缔邪教组织,负责社团组织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申报、核拨相关经费,监督检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道路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上级养老服务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8.完成市民政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曲靖市民政局机关本级内设8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党建科),负责各项民政管理工作;2个下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儿童福利院、云南省曲靖市救助管理站)。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统一由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一是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和民政民生领域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二是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狠抓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通”、“五有”、“两够用”、“一达标”的标准。二是健全殡改工作机制。实行“1110”殡改工作机制,即死亡信息1小时内上报至区殡改办,遗体1天(24小时)内送至殡仪馆,遗体必须于10天内完成火化。尸体火化后骨灰从运输、寄存到安葬的各个环节都由所在乡镇(街道)信息员全程负责跟踪处置,监管工作做到了环环相扣。三是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建立红白理事会,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对文明办丧进行规范监督,同时以派出所为主导对丧葬主持者(阴阳先生)进行教育引导,减少办丧环节,倡导丧事简办。全区范围内基本做到了不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游街闹丧,随意抛散冥币、燃放鞭炮等,树立了厚养薄葬、文明治丧、节俭办丧新风。
3.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4.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配合区联审成员单位,完成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工作,对全区74个村(社区)的“三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副组长进行了任职资格联审。
5.深入推进社会事务改革创新。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工作。继续配合陆良县进行行政区域边界联合检查,结合创文工作,及时与高德、百度、腾讯地图3家公司对接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了路名、标牌、门楼牌与电子地图相匹配,导航精准,公交线路上电子地图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流浪乞讨流浪人员救助管理。三是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四是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数21人,实有人数21人,包括行政编制数8名,其中:实有人数12人(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9名,实有人数9人,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0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2.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83.31万元,增长35.02%,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2020年编制预算口径是将上级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上级专款,不在本级预算中反映,而2021编制预算的口径是将上级以转移支付形式下达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本级财力,须在本级预算中反映,导致预算数比上年大幅增加;本年初增加预算城乡低保人员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02.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02.7万元(本级财力2444.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6358.54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83.31万元,增长35.02%,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2020年编制预算口径是将上级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上级专款,不在本级预算中反映,而2021编制预算的口径是将上级以转移支付形式下达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本级财力,须在本级预算中反映,导致预算数比上年大幅增加;本年初增加预算城乡低保人员补助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0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6.20万元,与上年5710.89万元对比,增加795.31万元,增加13.92%,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2020年编制预算口径是将上级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上级专款,不在本级预算中反映,而2021编制预算的口径是将上级以转移支付形式下达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为本级财力,须在本级预算中反映,导致预算数比上年大幅增加;本年初增加预算城乡低保人员补助经费。
项目支出2296.5万元,与上年808.5万元对比,增加1488万元,增长184.04%,主要原因分析:相比2020年,因机构改革,项目数量增加,导致项目预算支出数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6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86.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运转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8.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38.24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250.2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贴发放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14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发生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21.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01.7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641.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89.4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13.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3万元,主要其他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0.50万元,主要其他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46.48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23.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92万元,主要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22.9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8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64.5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2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60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救济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6.00万元)
21.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10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6.00万元)
22.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6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3.31万元,增长35.02%,主要原因本年初增加预算城乡低保人员补助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民政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马龙区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马龙区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马龙区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0年及2021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1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4万元,较上年减少0.89元,下降18.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39.7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7个,财政安排2296.5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部门2021年预算不涉及其他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按照区政府安排,按年人均0.25万元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全年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等。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下降28.6%,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的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
项目文本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无需公开的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曲靖市马龙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