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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1-6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4日在曲靖市马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局长 符世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与会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就马龙区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及2021年1-6月地方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地方财政执行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工作重点,深入研究增收举措,及时保障重点支出,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收支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行政区域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16972万元(中央级收入完成29003万元;省级收入完成6345万元;市级收入完成2592万元;区级收入完成79032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102414万元增收14558万元,增长14.21%,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完成20359万元,同比增长10%。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11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60864万元增收4347万元,增长7.14%,为年初预算65740万元的99.2%,为调整预算65740万元的9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47%;非税收入完成25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11万元的38.5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560万元,比去年同期197405万元增支17155万元,增长8.69%,是调整预算257989万元的83.17%。其中:区本级预算安排支出204176万元,占年初预算245273万元的83.24%;上级专款支出10384万元,占已到位专款33732万元的30.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560万元中,安排人员支出132568万元,占支出的61.79%;偿还债务支出18013万元(含债券利息2025万元,不含债券本金4600万元),占支出的8.4%;商品服务支出20052万元,占支出的9.35%;对企业的补助和对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11919万元,占支出的5.56%;项目支出32008万元,占支出的14.89%。
3.“三保”落实情况。2020年安排“三保”支出125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4%,其中,保工资支出84919万元,保运转支出1165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8838万元。
(二)地方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5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21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4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7361万元增收6457万元,增长87.72%,为调整预算20000万元的69.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954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32961万元增支52993万元,同比增长160.77%,为调整预算106143万元的80.98%。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8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313万元,列入政府基金支出科目。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609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060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028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50839万元增收5353万元,增长10.33%,为年初预算53782万元的104.30%。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9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167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0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1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63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36195万元增支2749万元,增长7.59%,是年初预算42857万元的90.8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支出6万元,无结余。
二、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11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83万元、增值税收入返还954万元、增值税五五分成税收返还86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539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260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收入2754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02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40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04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483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3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44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5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869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451万元),上年无结余,债务转贷收入4600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732万元,调入资金19007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30107万元。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45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4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600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3010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最后决算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11万元,返还性收入99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83万元、增值税收入返还954万元、增值税五五分成税收返还863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10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5739万元(体制定额补助1202万元,税返定额补助11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603万元、县级财力基本保障补助2754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40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904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性支付补助483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3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44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5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86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39万元,结算补助537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37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600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基金调入6532万元,其他调入13543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23051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456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51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2305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但2020年还有结转上级补助资金106386万元无法拨付(专款68526万元、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9728万元、政府性基金专款33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4830万元)。
最后决算情况与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相比,收入增加404万元,其中,结算补助收入增加342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068万元,税收返还收入减少1006万元;支出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4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与市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市级财政应补助159258万元,区级财政应上解11351万元,市财政应补助净值14790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财政实际已拨付补助151132.86万元,最终区级财政欠市级财政资金3225.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4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51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68000万元,收入总计100618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954万元,调出资金6532万元,支出总计924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最后决算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4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51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68000万元,收入总计100618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954万元,调出资金6532万元,支出总计924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32万元。
最后决算情况与人代会报告相比,无增减变动。
与市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市财政应补助资金3647万元,本年市财政已拨补助364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支出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0年人代会报告(表格)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6092万元,上年结余602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864万元,转移性收入794万元,收入共计1320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375万元,转移性支出302万元,支出合计7162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039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最后决算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183万元,上年结余602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08万元,转移性收入795万元,收入共计1337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9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375万元,转移性支出302万元,支出合计7162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130万元。
最后决算情况与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73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增加6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金缴费收入增加470万元,社保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44万元,转移性收入增加1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减少1万元,滚存结余增加1737万元。
(五)争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共向上级财政争取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5739万元,比去年101397万元增加4342万元,增长4.2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2603万元,比去年9438万元增加3165万元,增长33.5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励补助27544万元,比去年21236万元增加6308万元,增长29.70%;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36万元,比去年847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30%;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266万元,比去年8435万元减少2169万元,下降25.71%;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44万元,比去年10600万元增加444万元,增长4.1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652万元,比去年11873万元减少221万元,下降1.8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409万元,比去年1503万元减少94万元,下降6.25%;固定数额补助9046万元,比去年8986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0.67%;贫困地区转移支付4834万元,比去年2953万元增加1881万元,增长63.70%;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39万元,比去年206万元减少67万元,下降32.52%;结算补助5370万元,比去年5191万元增加179万元,增长3.45%;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3万元,比去年97万元增加186万元,增长191.75%;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868万元,比去年11875万元减少1007万元,下降8.48%;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4万元,比去年3058万元减少2604万元,下降85.15%;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0万元,比去年3523万元减少1903万元,下降54.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万元。
三、2021年1-6月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一)财政运行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1—6月份,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69374万元(中央级收入完成19110万元;省级收入完成4413万元;市级收入完成1342万元;区级收入完成44509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48655万元增收20719万元,增长42.5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449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29586万元增收5863万元,增长19.82%,为年初预算69124万元的51.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698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112341万元增支23357万元,增长20.79%,为年初预算262400万元的20.7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6月,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060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2530万元增收6530万元,增长258.10%,为本级年初预算30000万元的30.2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666万元,为年初预算40132万元的46.51%,比去年同期数20132万元减支1466万元,下降7.2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305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24407万元减收102万元,下降0.4%,为年初预算55429万元的43.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193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16373万元增支4820万元增长29.4%,为年初预算42805万元的49.5%。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1—6月,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情况。
(二)“三保”资金的落实情况
1.本级“三保”资金年初预算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三保”保障政策分类科目及代码的通知》(云财基层〔2020〕50号)文件规定的保障类别进行梳理,马龙区2021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25678万元,其中,保工资83401万元,保运转支出548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6797万元。
2.上级财政部门“三保”资金认定情况。2021年3月,上级财政对“三保”保障进行了测算认定,马龙区2021年“三保”支出总额为121306万元,其中,保工资83588万元,保运转6136万元,保民生31582万元。
3.上半年“三保”资金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市对“三保”保障政策的要求,兜牢“三保”底线,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三保”保障以后才可以支出其他事项,这是不可动摇的政治任务,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拨付“三保”支出65588万元,其中,保人员工资支出45371万元,占年初预算83401万元的54.4%。保障了上半年的工资及工资性附加及时兑现,未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保运转支出1256万元,占年初预算5480万元的22.92%;保基本民生18961万元,占年初预算36797万元的51.53%。由于当前区财政在筹措资金上压力较大,年初就把保运转支出的指标额度全部下达到全区所有预算单位,保障全区各部门正常运转,下步将努力筹措资金,全力拨付“三保”资金支出。
(三)直达资金落实情况
截至6月30日,马龙区共收到各类直达资金48615万元,支付进度63.8%。其中,直达资金到位47482万元,直达资金使用31008万元,支出率达65.3%;参照直达到位1133万元,使用0万元。马龙区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分配并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的录入对账等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组织收入较难。上半年入库去年到位的耕地开垦费7100万元,入库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00万元及罚没收入400万元后,完成同比增长19.8%的目标任务。但从下半年测算上看,收入来源依然不能弥补高基数目标带来的差距,全年预计完成66458万元,与年初目标任务69124万元相差2666万元,要完成全年目标仍存在困难。
(二)必保支出出现缺口。支出测算只选取了“三保”、其他人员类、直达资金、债务和乡村振兴资金进行了测算。一是按2021年市级核定 “三保”支出121306万元,截至6月30日,已保障“三保”支出65588万元,下半年还需安排“三保”支出55718万元;二是非“三保”类的人员等支出6705万元(不含奖励性绩效),已支付2004万元,还需支付4701万元;三是债务偿还需28375万元;四是截至6月30日直达资金共下达48615万元,剔除“三保”和财力类直达资金后,其他类直达资金共计7944万元,已支付323万元,未支付7621万元,再加上年结转的4395万元,直达资金还需安排12016万元;五是乡村振兴上级补助到位6352万元,本级安排2090万元,合计8442万元,已支付3085万元,未支付5357万元。五项共需支出1061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难。一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000万元到期偿还后,属线下科目,将占用资金却无法形成支出;二是2020年在特殊转移支付9885万元及调入资金20075万元的支撑下,支出规模达到214560万元,但今年两项收入来源都无法达到去年的水平,支出保障压力较大,增长难。
(四)上级专款兑付较难。上半年拨付2020年及以前年度专款16985万元,占结转专款106386万元的16%,未支付89401万元;拨付本年到位专款21541万元,占本年到位专款60602万元的35.5%,未拨付39061万元。两项合计未拨付专款128462万元,区财政局虽然积极措施资金拨付各类专款,但结转专款规模较大,且“三保”保障和债务偿还已严重挤占了各类专款的拨付。
(五)偿债压力较大,来源与收入不对应。一方面是下半年应偿还债务28375万元,都属于单笔金额较大的债务,财政根本无法一次性安排,如8月份到期的专项债券本息15837万元,10月份到期市投资公司转贷款本息10692万元。即使将下半年到期债务平均分摊,每月都需安排4729万元;另一方面是因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特殊性,且不得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平衡,而当前我区专项债券对应的地块还没出让,即使筹措1.3亿元偿还,也不符合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规定,年终决算都无法处理。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税费征管工作。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寻找新的财政收入增收点,强化收入动态分析预测,坚持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切实加强收入分析和组织协调,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土地增减挂勾指标的出让工作,想尽一切办法挖掘非税收入增长空间。
(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紧紧抓住国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的良好时机,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做好与发改、行业主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推进责任,合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申报省、市重点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财政资金运行压力。
(三)竭尽全力保障“三保”、重点支出和专款拨付。一是树立过“苦日子”思想,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重排所有保障顺序,优先重点保障工资发放、债务偿还和直达资金兑付;二是下半年,财政部门将根据财力情况,大力调减或压缩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严控其他资金下达,对已下达超过三个月未使用的指标进行清理,收回额度。
(四)加快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其他资金的拨付,筹措资金保障各单位对直达资金的需求。对财力性补助根据资金调度,及时挂结,切实提高资金支付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加快资金的分配和启动项目,按规定加快资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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