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401000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配合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乞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根据国家、省、市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进一步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以“退役军人之家”为载体,推进服务站、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工作,边宣传、边采集、边悬挂。三是继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对已录入系统的及时受理并初审,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核查等,启动缴费工作。同时,按上级要求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四是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完成2020年上级下达的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五是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金,进一步规范抚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加大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力度,积极采取各项解困帮扶措施,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六是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统计台账,加大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八是开展“革命烈士纪念、革命遗址”等设施排查,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五烈士”陵园必须要素。排查清理区域内的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确定修缮、保护方案。提升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功能。九是抓好“双拥”工作。结合“双拥”工作的要求和内容,经常性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情况,切实履行双拥办工作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完成全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任务。十是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加大国防教育及双拥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拥军优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超编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39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9.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其他收入10.8万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对比增长1482.20万元,增长163.19%。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收入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整体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46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06万元,占总支出的98.99%;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1%,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长1654.48万元,增长203.61%。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支出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整体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32.62万元,增长201.69%,增长的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支出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1.86万元,增长696.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收入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烈士陵园专项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扫墓活动经费用于花篮制作、摆放鲜花、影像租赁、纪念碑清洗、场地清理、标语等宣传、影像制作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维护改造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对比增长1620.90万元,增长208.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收入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25.23万元;抚恤补助1640.17万元;退役安置546.7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5.7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4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4.05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9.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故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26.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故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接优抚业务指导培训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公务接待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55万元,增长102.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19年7月与区民政局进行财务移交,故2019年部门全年收入期间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所以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6万元,固定资产21.9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8.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