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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5 14:41

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1-05 14:41:22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0301000

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马龙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指导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受理干部群众的申诉和来信来访。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度县委组织部共有1个行政机构,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70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709.5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共计477.75万元,占总支出的6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共计231.78万元,占总支出的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龙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组织管理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25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2%,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1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2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龙区委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42万元,主要原因:经核实,因本年度各项经费预算缩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马龙区委组织部资产总额12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0.4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6万元,经核实,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结转经费37.66万元,上年结转已全部支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7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财务管理比较规范、严格,账务真实,财务运行符合法律法规,未发现经济方面违法违纪问题。且单位能在财政安排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勤俭节约,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在区财政局的帮助指导和本部门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财政局决算会议布置的要求,严格按照本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及时编报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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