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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2、负责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的实施。
3、负责城市建成区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全部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及市场开发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4、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区域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负责拟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7、负责对建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执法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8、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9、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为、房地产行业、人防工程建设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工作(城市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收储运输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城市公厕、控制货运车辆入城等)监督、检查、管理、处罚。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规划核实;负责依法查处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责以外的其他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参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秩序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无证经营的各类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占道经营、流动兜售、超门店经营、以路为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的市场秩序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定点设置食品经营摊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应加强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
(4)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审管职权分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局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临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及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管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将前置备案、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符合性审查以及需要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上级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先行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②部门协同联动。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要积极支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结果要予以认可;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转报事项要及时予以受理;凡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事项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文件等,要下一步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并做好业务对接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同步相互传送,便于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步跟进监管、执法。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为其依法履职提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一并开展并联合审查,共同研究确定早批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全局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电、公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拟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称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财务装备科。负责局机关各类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城市综合管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报批;负责拟定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设备和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采购、配置、保养、更新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收缴工作;负责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3.法制宣传科。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负责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大型城市综合整治的执法活动,协调处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日常执法工作的检查和督察;负责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接待来访,受理来信,处理群众职工的信访问题;承办上级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4.城市综合管理科。牵头做好违返城市综合管理的处罚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城市市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环卫服务行业的管理、监督;负责各类重大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管城区广告的粘贴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城区洗车场审核和监督工作;指导公用事业及市场开发服务管理工作。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编制5 名。设局长1名,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副局长的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治区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持续抓好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加大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宣传力度。
2.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及资金扶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3.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系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按照智慧城管建设要求,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和国家标准,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打破城市管理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补互通,逐步实现网格管理、联合执法指挥调度、网上办事服务、监督考核、信息共享等系统功能,使城市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向 “科学管理”、“精准管理”、“智能管理”。
5.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推进马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
6.按照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增加7辆挂桶垃圾车、2辆压缩垃圾车;对云龙路中转站、通泉一小中转站的压缩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7.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实现文明入心,全力营造人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8.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完善附属设施建设,计划引进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9.继续巩固创卫、创园成果,持续推进创文工作,大力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各种违章占道、违法摆摊、乱摆乱放等行为,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是继续加强建筑砂石、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施工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门前五包”整治工作力度,建立齐抓共管、监督及通报机制,让“门前五包”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四是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加大绿化管养力度,制止侵绿、损率等不良现象,做好路灯维护工作,保证路灯亮化率达99%以上;六是持续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清扫保洁力度,大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10.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对各建设施工工地进行管理,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9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8.14万元,增长了21.3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调入行政人员5名,增加了员工资福利支出;随着城市的扩大,增加了建成城区面积,增加了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从而导致城市管理成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9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5.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5.22万元(本级财力2095.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8.14万元,增长了21.3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调入行政人员5名,增加了员工资福利支出;随着城市的扩大,增加了建成城区面积,增加了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从而导致城市管理成本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5.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9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14万元,增长了7.46%,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调入行政人员5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2019年21.22万元增加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比2019年0万元增加4.51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比2019年10.23万元减少0.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比2019年3.58万元增加1.3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2019年0万元增加0.98万元;城管执法比2019年185.91万元增加10.52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跟2019年665.64万元一样; 住房公积金比2019年12.28万元增加4.53万元。项目支出1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万元,增长了35.91%,主要原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大,增加了建成城区面积,增加了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从而导致城市管理成本增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比2019年841万元增加了30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0.2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210卫生健康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万元、20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3.212城乡社区支出
(1)2120104城管执法196.43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65.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联合执法、日常市容市貌维护工作。
4.221住房保障支出
(1)2210201住房公积金16.8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952.22万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90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
(1)30301基本工资60.96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57.38万元。
(3)30103奖金5.08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60.2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2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16.81万元。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5.6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其中:
(1)30201办公费2.6万元。
(2)30202印刷费0.1万元。
(3)30205水费0.3万元。
(4)30206电费0.5万元。
(5)30224被装购置费0.5万元。
(6)30228工会经费2.8万元。
(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8)30239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
(1)30305生活补助30.24万元。
项目支出1433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
(1)30206电费180万元。
(2)30213维修(护)费30.12万元。
(3)30218专用材料费92.5万元。
(4)30226劳务费87.56万元。
(5)30227委托业务费666.47万元。
(6)30239其他交通费86.35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99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410人次。
减少原因: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有项目1个(非重点项目),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保障对城市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置14.54万平方米;保障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包括1座垃圾处理场,3座垃圾中转站;对城市20座公厕管理和维护;对城市14公理河道的垃圾打捞管理等;保障45辆环卫车辆的运行维护;保障对城市公园、广场、人行道等60.05万平方米的绿化管养;对城市9500盏路灯的管理及支付457万度电费;对城市公园、广场、人行道9.5公里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5.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2万元,增长了21.3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调入行政人员5名,增加了员工资福利支出;随着城市的扩大,增加了建成城区面积,增加了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从而导致城市管理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