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5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2.负责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的实施。
3.负责城市建成区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及市场开发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4.负责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区域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负责拟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7.负责对建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执法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8.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9.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为、房地产行业、人防工程建设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工作(城市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收储运输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城市公厕、控制货运车辆入城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处罚。
(2)与区自然资源局在规划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规划核实;负责依法查处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责以外的其他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参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秩序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无证经营的各类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占道经营、流动兜售、超门店经营、以路为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的市场秩序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定点设置食品经营摊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应加强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
(4)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一是审管职权分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及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将前置备案、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符合性审查以及需要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上级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先行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二是部门协同联动。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要积极支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结果要予以认可;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转报事项要及时予以受理;凡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文件等,要一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并做好业务对接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同步相互传送,便于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步跟进监管、执法。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一并开展并联审查,共同研究确定审批意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改造、加固马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2.持续推进创文工作,并大力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各种违章占道、违法摆摊、乱摆乱放等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建筑砂石、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施工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门前五包”整治工作力度,建立齐抓共管、监督及通报机制;四是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加大绿化管养力度,制止侵绿、损绿等不良现象;五是做好城区50余条主次干道、背街背巷,5个公园、5个广场共计3426棵、9032盏路灯的维护工作,保证路灯亮化率达99%以上;六是持续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清扫保洁力度,大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3.做好包保责任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4.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及资金扶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实现文明入心,全力营造人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6.进一步加强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对各建设施工工地进行管理,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39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1.01万元,占总收入的81.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0万元,占总收入的18.82%。与上年对比增加313.10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城区面积扩大,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6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万元,占总支出的41.70%;项目支出1261.10万元,占总支出的58.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1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城区面积扩大,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2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创文工作城市管理人员的工资、城市管理设备等增加;三是城区面积扩大,公园、广场、人行道等绿化管养面积、路灯数量、清扫保洁面积、城市垃圾处理量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2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垃圾处理场运行、垃圾清扫清运、路灯维护、绿化管护等城市管理项目上年已完成部分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45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各项支出。
2.创文工作经费18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瓶高压清洗三轮车、购买垃圾清运三轮车、安装城区机非隔离护栏、安装城区不锈钢垃圾分类房、钢板果皮箱、城区行道树塘铺设玻璃钢格栅、购买景观提升盆花等支出。
3.路灯、绿化、垃圾清运费535.35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扫清运、路灯维护、绿化管护等支出。
4.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67.7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5.2019年营造春节氛围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氛围营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4.81万元,下降17.56%,主要原因:垃圾处理场运行、垃圾清扫清运、路灯维护、绿化管护等城市管理项目上年已完成部分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64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垃圾处理场运行、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垃圾清扫清运、路灯维护、路灯电费缴纳、绿化管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河道打捞等城市综合管理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4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的3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53.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展开了节支增效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占49.65%;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占50.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构改革,我单位机构性质转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2724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66万元,固定资产1054.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3.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5089.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3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2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2.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03.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5089.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243.53 | 395.66 | 1054.86 | 374.82 | 611.19 | 68.85 | 703.5 | 25089.5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21160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