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111049901000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及抽查等制度的贯彻执行。
5.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6.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同时,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7.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落实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
9.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着重加强对高危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及时提供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采用指导结合的方式,加强监测和报告工作业务指导和联系沟通,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协调、帮助解决。
13.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4.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牵头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通过了中期评估,大庄乡石河村委会、龙溪农贸市场、马龙一中周边代表曲靖市接受了复评;龙腾公司、博弘公司被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区10个乡镇街道全部创建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5个学校食堂被评为全市最洁净食堂。
2.开展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对8类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月宣传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有创名牌潜力的企业争创云南名牌产品、曲靖名牌产品。配合完成国家、省、市的各种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后处理并实施整改、处罚。和各乡镇街道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要求各工作组撰写年中总结和年度总结,并对照创建方案种的实施细则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3.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分成12个小组,实行网格化负责,召开了数十次工作例会和业主宣传动员会,投入资金150万元;反复入户4.2万户次,动员商贸市场和“五小行业”业主投入资金500余万元,配备分类垃圾桶几百个,修建无障碍设施几十处;开展“天天进店、十查十看”活动、“五星促五小”活动,推行“红黑榜”,建立长效机制,被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广;进入测评倒计时以来,干部职工签下“创文军令状”63份,实行分区挂牌作战,全员上阵冲刺,对账销号整改。通报创文不力科室2个,约谈具体责任人6人。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10余册,分类梳理不达标问题1万余个。对标对表亮证亮身份,对全区五小行业、商场超市、商业大街、包保小区等开展全天候巡查,定人定时定点不间断盯守,销号整改问题8000余处;打造集美食文化、食品安全、商业诚信为一体的美食街,成功承办马龙区第一届樱花美食节、第一届农民丰收节,吸引游客33万余人到马龙赏樱花品美食,体验纯粹的马龙风情。
4.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系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布置安全工作。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月报送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云南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月报表、曲靖市气瓶安全监管动态汇总表、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5.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采取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以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农家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酒类、野生菌、药膳、罂粟壳(籽、苗)、有毒药材(草乌、附子)、食品添加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工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6.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市场管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检后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对新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认证。
7.推进商标战略;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提高对商标认知程度,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广泛开展“一所一标”和“一所多标”工作,构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梯级商标发展格局;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业产业化;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好商标保护环境。
8.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积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9.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流程,按市企业信用中心安排落实好信息采集及推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35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编办统一收编,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11万元,占总支出的93.07%;项目支出92.12万元,占总支出的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3.9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为编办统一收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3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为编办统一收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8万元,下降22.13%。主要原因为项目合并,联合开展工作,节约开支。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管理专项10.1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出动执法人员55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485家,双随机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0家次,完成生产企业申办证3家,提出整改意见32条,帮助食品经营业主改善经营环境600余条,检查学校及供餐企业89家、校园及其周边企业615户,约谈学校负责人5人次,培训学校师生人员850名,培训食堂从业人员413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940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1.8%;与辖区内各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泔水)处置承诺书》632份,向餐饮单位发送严禁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警示短信1300余条,印制6.5万份宣传资料走进近5万农户开展宣传,在城区的龙泉集市、锦新农贸市场、龙溪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和各乡镇、街道制作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的固定标语40余条,为区“两会” 樱花节美食节、省自行车赛、省青少年羽毛球邀请赛等重大节庆活动提供食品安全保障20次。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抽检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对群众关心关注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及油脂、餐具、肉制品、乳制品、酒类及食品添加剂等32个大类625批次抽检任务,实现了抽检全覆盖,覆盖率达100%,抽检结果在马龙政府门户网站、马龙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示42期(次)。
多证合一工作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全程电子化个体工商户581户,签发电子营业执照3000余户。
工商管理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年报工作方面,报送企业1438户,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171户,报送个体工商户8051户。二是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检查方面,2019年共完成2次370户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三是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方面,加强与市局业务科室对接,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管理;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98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次,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667户次,其中2019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4户次,移出37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次,移出2户次,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218户次,恢复正常记载状态36户次。四是配合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方面,制定了我单位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工作细则及承诺书格式,做好单位内部相应政策宣传,对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进行归集。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项2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通过了中期评估,大庄乡石河村委会、龙溪农贸市场、马龙一中周边代表曲靖市接受了复评;5个学校食堂被评为全市最洁净食堂。二是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创文工作要求,在局领导的率领下认真落实“天天进店、十查十看”活动,深入通泉街道第四片区个体工商户进行创文公益广告粘贴。有序开展“五星促五小”活动,逐步提升五小行业整体素质。三是区食安办日常工作。1.办文办会。及时召开食安委工作会议,与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完成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印发工作。2.食品安全宣传。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居、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走进近5万农户发放野生菌、草乌附子宣传资料12万份,推送食品安全短信4期20余万条,草乌附子宣传画在全市推广。3.马龙一中学校食堂、马鸣金鲜农业等5家单位代表全市迎接了省食品安全第二考核组的实地考核。4.食品安全事件。2019年累计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139人,四季豆中毒65人,附子中毒16人,其他食物中毒70人,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由消费者协会牵头,开展了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和处理了消费投诉举报105件,其中:商品56件、服务49件,挽回经济损失6.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91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办统一收编,人员减少;项目合并开展,节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机构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工资性费用的各种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活动宣传及检查,药品的各种抽查及日常监督的各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业务委托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4.城乡社区(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维修及改造;
5.住房保障(类)支出5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预算的6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55.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管局严控接待费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控接待费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万元,占47.54%;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万元,占52.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等检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检查、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安全宣传,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办公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4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1万元,固定资产784.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2.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0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40.25 | 56.11 | 784.14 | 515.02 | 199.42 | 0 | 69.7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49901111
曲靖市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20201013043746682202011090348205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