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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委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5 14:4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委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1-05 14:40:13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委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依纪提出问责建议或意见,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力。

3、 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国家、省、市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法提出处置建议或意见。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坚持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两个维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做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4个方面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高效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均已办结。加大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审查力度,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2人。坚持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政“预防针”。严把廉政审查关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154人(次),8名党员干部因“廉政体检”不合格被终止提拔。

2.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充分显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从严分解责任,年初协助区委出台责任清单,由区委主要领导逐一签字背书,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层层分解、逐级认领,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健全完善“两为主一报告”机制,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面对面”听取下级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关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工作汇报,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季度听取区纪委派驻各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召开党风政风监督员座谈会,向党风政风监督员通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区委、区委组织部为全区10个乡镇(街道)配齐了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深化“2+1+1”联动机制,实现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监督执纪监察效能不断提升。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大胆探索试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4道“关口”,逐步完善监委运行机制。全年共留置55人,移送检察机关1420人。

3.坚持日常监督常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从日常的“咬耳扯袖”入手来聚焦主责主业,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好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逐步把监督作用发挥起来。建立健全“四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全覆盖,全区共建档监督管理科级领导干部697人,股所级干部495人,村(社区)干部296名,村(居)民小组长564名。在月望乡试点推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制度》,由乡党委书记在重要节假日前或发现需要提醒的问题时,以书面形式向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主体责任提醒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度实施以来,共发出问题清单27份,提醒函27份。深入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全面推开“蹲点式”谈心谈话试点经验,开展谈心谈话6批次72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个,提出意见建议57条,做到“政治体检”常在。聚焦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的“中梗阻”,开展“体验式”监督7次,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3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0人(次),第一种形态 114人(次)、占比49.57%,第二种形态 72人(次)、占比31.3%,第三种形态28人(次)、占比15%,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比6.96%,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提高问责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问责警示警醒和保护干部作用充分发挥。

4.强化审查调查工作,高压惩腐态势凸显。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消减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8(次),立案96117人,问责41人和7个单位(党组),结案951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共有7人到区纪委主动说明问题,释放高压惩腐的强力震慑。重点查处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通泉街道龙泉社区16人窝案,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已查结,受到了相应的处理,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提高案件查办“附加值”,总结梳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份、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案发单位堵住管理漏洞,达到了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120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嵩明监狱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到曲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联合区卫健局组织100余名卫生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到曲靖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全区9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枪声》警示教育片,对128名新任区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严守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

5.紧盯节点纠治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易发多发的作风顽疾,扎实开展“推磨式”监督检查,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强烈信号。共组织7轮“四风”问题明察暗访,深入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各大商场、超市、农家乐突击检查,发现问题15个,提出意见建议18条。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配合做好曲靖市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区14名医护人员主动上缴“不当得利”共计357472元。针对“缠访、乱访、滥访”的不良风气,在推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的同时,同步做好澄清正名和举报属实奖励工作,着力营造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召开不实举报澄清反馈会,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科级领导干部澄清正名。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行为,查处工作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召开社会评价工作测评会议,对78家区直单位进行了社会评价测评,有效促进参评单位作风持

6.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马龙分局、通泉街道党工委开展提级专项巡察,同步开展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县级交叉巡察工作,陆良县委派出一个巡察组对鸡头村街道党工委及上坝社区党总支、盛家田社区党总支开展交叉巡察。马龙区委派出一个巡察组到富源县对后所镇党委及栗树坪村党总支、卡泥村党总支开展交叉巡察。深入开展4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62个,发现问题752个、问题线索56件。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对4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508个、问题线索47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巡察“回头看”,实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开承诺和中期回访制度,对马过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449个。扎实推进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巡察组4个,已配备巡察干部9名,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更加专业化。

7.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群众反腐败获得感显著提升。紧盯群众身边痛点难点焦点,聚焦扶贫资金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共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件,办结20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通报问责2人、书面检查问责3人、责令辞去小组长1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3期。重点围绕“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涉恶人员违法插手基层选举情况,研判和核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经研判和核查,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有23件,23件均已立案,已查结23件,处理23人(涉及科级干部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9人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处理1人。

8.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全面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举办了2019年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观看了中纪委下发的第一批17门示范课程光盘,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的问题。对村监委主任、委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扭转村监委会“不愿、不敢、不会”履职的问题。采取集中、交叉、提级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实战培训。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共选派22人次参加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选派10人次参加中央、省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严纪律、塑忠魂、铸铁军”专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实行例会学习和支部学习制度,党员干部轮流备课讲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截至目前,全区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7.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18年末在职人员56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69人。人员增长18.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98万元,占总支出的97.81%;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和派出纪检组改革后人员增加和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8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工作细化把巡查工作从日常工作运转开支中单列出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4.01占基本支出的7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2.97占基本支出的21.16%。

  2.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把巡查工作从日常工作运转开支中单列出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万元,其中:巡察餐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3万元,办公费1.9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完成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推进巡察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出纪检组改革后人员增加和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78.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7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4万元;2082701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54万元;

    3.健康卫生类(类)支出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45.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出15.35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15.35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督查检查、创文指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9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把巡查工作从日常工作运转开支中单列出来。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0万元,固定资产131.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29万元(减少原因补提折旧)。其他固定资产增加24.21万元(增加原因是新购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23 

24.20 

131.02 

90.33 


40.6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纪法“两把尺子”: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

二、“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三、“四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三大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五、“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六、“六个围绕”: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蹲点式”谈话: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主动下沉到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调研,通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情况,及时提醒教育和提出工作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体现政治关怀。

八、“三个区分开来”: 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九、“一个加强”: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监督检查。      

十、“四不一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和现场。

 

监督索引号53032111022201111